※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之銘言:
: 重點是在"奴隸"
: 奴隸 奴隸 奴隸
: 被認證奴隸就是犯罪。
: 今天不管你是不是自願的,
: 你招募的時候有說:"進來是來做奴隸的哦!"嗎?
: 沒有嘛。
: 所以
: 1.欺騙
: 2.騙不成發現與招募內容不符就用強迫的
: 3.做性奴隸。
: 而且國際聯盟與聯合國都是禁止奴隸的。
: 既然聯合國認證慰安婦是性奴隸
: 就已經不是自願不自願的問題
: 奴隸罪是國際犯罪
: 國際聯盟大會1926年通過的《禁奴公約》以及聯合國大會1953年通過的《關於修正1926
年
: 9月25日在日內瓦簽訂的禁奴公約的議定書》和1956年通過的《廢止奴隸制、奴隸販賣
及
: 類似奴隸制的制度與習俗補充公約》中所規定的販運和使用奴隸罪(見禁止奴隸販賣)
問題不在於是奴隸還是軍妓
問題在於某人惡意解讀『有強徵
也有自願賣身的』這個論述
將之扭曲成『都是自願的沒有強迫』
事實上
前者並不會使得慰安婦這個措施失去其應譴責的性質
然而某些只會二元思考的看到把『全被迫』這個問題敘述改成『有強徵情況 也有選擇賣
身』就認定是在辯護 甚至是支持慰安婦政策
你在推文回應說沒有人會自願當奴隸
那你是把之前跑去唱阿共國歌的星星放哪裡了?
沒有人是願意當奴隸的
但是他之所以不得已選擇為奴的原因是
『坐著火車 吃著火鍋 還唱著歌 突然就被拉去軍中了』
還是
『家裡沒錢 弟弟妹妹很小 我是大的要幫忙養家』
如果你分不出差異 那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