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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94 卷 第 2 期
歷年交通裁罰情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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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前述資料顯示,交通違規案件入案件數及實收罰鍰金額皆較往年減少,主要係
部分交通違規情節輕微者,舉發機關改施以勸導替代舉發,宣導民眾守法觀念,交
通違規案件的舉發與裁罰並非為政府改善交通之唯一手段,著重在保障民眾生命、
財產之安全,諸如中央與地方均對酒駕零容忍,修法加重處罰。
本市交通違規案件入案件數係依前揭規定均源自各舉發機關,實非裁罰機關所
能掌控;本所係本於職權提供優良、便民之服務品質與環境。
此外,現行交通違規案件之裁罰,除罰鍰外,針對違規情節輕重有不同之處分
,如記點記次、吊扣吊銷、禁考及施以道安講習等,並不以罰鍰為唯一處罰方式。
綜此,交通違規裁罰的用意,並非在於處罰,而是在於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
通安全,並希藉此進而導正民眾遵守交通秩序觀念,進而提升交通環境品質,形塑
優良行車文化。由改善交通安全的工程、教育宣導與執法 3E 面向中,交通違規裁
罰為執法的最後階段,為兼顧用路人權益與執法者角色,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仍
將依據舉發機關製單情形,繼續秉持公平正義的理念,以「罰其當罰」為裁量準則
,本於職權依法裁罰。
在違規件數與罰緩都逐年大幅降低的情況下
反而逆勢增加
哪可能台北市民原本都逐漸守規矩!?
然後柯文哲一上任就又都不守規矩了
用膝蓋想也知道裏頭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