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從1895年到1945年的50年期間是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從戰略上與殖產上經營台灣,很
是稱心得意。台灣的富饒物產,灌溉了日本工業化的發展,台灣「土人」的犧牲奉獻,真
讓日本人念念不忘。在二戰末期,日本在台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第一次要1千名就
有台灣人42萬名餘應徵,第二次也只要1千名,更有60萬名餘應徵;「海軍特別志願兵」
要3千名志願兵,有31萬名餘應徵。台灣人如此爭先要捐軀奉獻給天皇陛下,在自願書上
簽名,用小刀切破手指蓋血印稱為「血判」,還到天皇居住的宮城門前的二重橋,向皇居
行三鞠躬禮,並高喊「天皇陛下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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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日本兵都是自願的,慰安婦都不是自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