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DO777 (KENDO777)
2016-12-31 01:42:02菸跟酒
一般人都可取得
嚴重傷及性命
輕則破財
上癮性強
戒除困難
且在文化中無強烈負面的偏見
這是最可怕的一點
一般人都知道海洛因可怕所以不會碰
但卻可以一天三包菸
一週喝掛四天
作者:
mig (X_X)
2016-12-31 01:43:00喝到酒精肝就一週來急診報到三次放腹水;然後惡化到吐血而亡
我就支持香菸列為毒品啊 酒的用途太廣不好說不過如果可以嚴格規定酗酒要抓去戒我也支持
事實上另一方面要不是吸毒的多數者都會為了毒品而犯罪我還支持吸毒的趕快吸一吸趕快去死一死 別影響別人
毒品的來源很多本身就是犯罪了吧之前看連續劇在講哥倫比亞毒梟就是
作者:
GGinler (69G4)
2016-12-31 01:55:00不能同意更多
作者: pp0731 (pp) 2016-12-31 01:55:00
基因基因
作者:
KSHLO (Wunderbar)
2016-12-31 01:56:00喝酒傷害真的很大..但已經染上了 所以這輩子不碰毒
作者:
GGinler (69G4)
2016-12-31 01:56:00尤其酒駕 更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