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遭人夫傳染性病 小三毒舌罵大老婆下場...
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廖姓女子前年7月跟已婚沈男交往淪小三,不但沈男離婚,
還透過臉書PO文辱罵沈妻「大嬸」、「長相真的超級抱歉」等,沈妻怒提告求償,
新北地院認定廖女嚴重侵害沈妻名譽及配偶權,昨判廖女須賠償沈妻40萬5千元;
仍可上訴。
沈妻提告指出,廖女(42歲)早知沈男已婚,卻在前年7月和沈男交往並發生多次性行為
,還在臉書PO文辱罵她「眼睛下三白眼,身形肥胖,手臂壯碩,長相真的超級抱歉」,還
說「沒批判妳是恐龍妹,卻客氣的尊稱妳『江大嬸』」、「從頭醜到腳,還外加心也醜」
,「那張臉根本無法見人。」她忍無可忍,怒提告通姦並求償50萬元。
廖女辯稱拿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給她看,謊稱已離婚,還曾在外嫖妓害她染性病,前年11
月被迫動手術切除子宮頸,直到去年3月她收到檢方妨害家庭案的傳喚通知,才知道沈男
仍有婚姻關係。
刑事部分,一審查出廖女曾立下遺囑,請友人代為返還沈男送她的禮物,並幫她查驗沈男
是否已離婚,因此不採信廖女辯詞,依通姦罪判她3月徒刑,另依妨害名譽罪判拘役45天
,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但二審判決大逆轉,高院指廖女確有可能誤信沈男已離婚,認定
她沒有通姦犯意改判無罪確定。
不過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仍認定廖女和沈男發生性關係,已破壞廖女的配偶權,加上廖女
在臉書辱罵沈妻部分,合併判她須賠償沈妻40萬5千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9IUsv1
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