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壹週刊
2.完整新聞標題:
【壹週刊動畫】富二代花千萬元 苦追熟女多年沒名分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12月31日06:16
身價上億的貿易商仁哥(化名)追求小芬(化名),先是借她100萬元家用,又拿700萬元
幫她還房貸,還贈送汽車、iPhone7等禮物,並且一起出國旅行,卻總是不被認定為男朋
友。他心灰意冷之下,想要討回借款800萬,並提出希望以結婚為前提正式交往,卻未料
等了數月,未獲具體回應。
仁哥決定訴諸媒體,並通知小芬他的動作。幾週後,小芬主動還款800萬元。仁哥說:「
她說要低調,不想有壓力,我都配合,可是來往四年了,不想這樣一廂情願,單相思了。
」
記者去電小芬,她說關於800萬元的事,是給仁哥機會,應該是關於男女交往,並不是債
務,並強調現在已沒事,便結束電話。
仁哥說,那些送給女方的禮物,是他心甘情願的,從不想討回。金錢部分,女生說家人經
濟有難,向他借了100萬元應急,還寫了一張借據允諾今年7月還款。
而他與小芬來往的過程中,得知小芬買屋揹了700萬元的房貸,他正好手頭上有一筆現金
入帳,「我告訴小芬說這筆錢先拿去還款,不要過得這麼辛苦。」仁哥說,並依小芬提供
的帳號,把錢存入她的戶頭。
七月還款期將屆,他請小芬通知家人還款。小芬竟說沒有錢,可以拿房子去抵押借錢還他
。「我對她的好,好像沒有被在乎。想帶她出國玩拍張合照都被拒絕,覺得和她談感情累
了,想要把關係與債務,弄個清楚。」他便向小芬的主管抱怨。小芬之後有找仁哥談判。
他說,我想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小芬就一直說她之前結束的感情讓她傷得很重,她知道
我對她的好,很幫她,還是先用好朋友的心態互動,慢慢來。他才死心。
廖芳萱律師說,依男方提供的借據,可以確認有100萬元的債務關係,其他款項雖然有存
款憑條可以證明,匯錢到女方戶頭,但沒有寫在借據上的話,不容易拿回。王有民律師則
認為,男方可主張該款是幫忙女方,並非做為禮物贈予,認為女方涉不當得利,向法官請
求女方還款。
二位律師都建議,不論關係親疏,最好還是要寫借據及約定還款日期,避免日後因雙方認
知不同而生爭議。(撰文:李蕙璇)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xtmag/20161231/1023477/
5.備註:
到底為啥八卦魯宅總以為有錢就能把到妹???
每次問到妹要的到底是啥 一堆人都在推$$$$$ 帥跟錢二選一 選後者
這樣的價值觀難怪魯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