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一例一休後,全面漲價的時代來

作者: catcatdog (Wait 2009.Sep)   2017-01-01 16:44:02
※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 引述《todo0222 (Thanks anything)》之銘言:
: : 最近發現,許多民生的吃喝住行都偷偷的漲價,
: : 八方雲集漲了,鬍鬚張更貴了,
: : 路邊小吃攤的老闆娘說食材成本一直居高不下,
: : 年後也打算要調整部份品巷的價格了,
: : 一例一休就可以讓民生小吃漲成這樣,
: : 未來還有電業法的通過,
: : 也可能造成成本轉嫁民眾的效應,
: : 鄉民挺的一例一休,
: : 最後苦的是自己,該怎麼辦呢?
: 面對人事成本增加
: 在利潤率不變的目標下
: 公司只有兩個選擇
: 第一是降薪
: 第二是調高售價
: 就只有這兩個方法而已
: 除此之外就是減少營業時間
: 那會造成營業額下降
: 但也有一些公司做這個選擇
: 也會有一些公司選擇不改變工時和價格
: 也就是選擇了降低利潤率
: 以價格來提高競爭優勢
: 市場經濟不就是這樣嗎
: 八方雲集漲價了
: 你不會換四海遊龍嗎
: 711和全家同步漲現煮咖啡
: 你不會改喝罐裝咖啡嗎
: 市場經濟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嗎
: 你有選擇,不要假裝你沒有
台灣人相當有趣
在當消費者的時候,就會充分的展現資方立場
而當上班的時候,又回到勞方的立場
同樣的一個人
在推一例一休時靠北怎不推兩例
真的實施一例一休後
開始靠北褓姆怎麼不能做六天
星期六還要加收超貴的加班費
我該說什麼呢?
作者: mayjan   2017-01-01 16:45:00
這個一例一休的破壞力 大概就是油電雙漲這個級數
作者: previa (.)   2017-01-01 16:46:00
有共識啊 勞方不爽被砍七天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7-01-01 16:46:00
之前罵資進黨的已經在轉彎罵說怎不維持一例了 嘻嘻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6:46:00
油電雙漲可不會增加加班費或減少工時
作者: chung1117 (Mr胖)   2017-01-01 16:47:00
爭什麼摻在一起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6:54:00
不管一例兩例甚至三例,就是不爽被砍七天。目前看來維持去年政策,人人19天假,老闆還不一定漲價勒反正現在能說嘴的是一休都辦不好,還兩例。但是卻沒看到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6:56:00
維持不變就是廉價加班泛濫阿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6:56:00
不給加班不就變兩例了?所以兩例對老闆根本沒問題,那堆說老闆會倒的臉打光了。廉價加班是假的,之前早就0~2時 1+1.33 3~8時1+1.66,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6:57:00
又不是所有公司都不加班了現在加更多不好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6:57:00
現在改0~4時1+1.33 5~8時1+1.66 根本變少了。一堆人只會用違法企業的0.33 0.66說嘴,因為主子就是這樣騙底下的,沒想到他們還傻傻相信了..日薪1000 週末叫你500元加班要嗎?想也知道鬼才要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6:59:00
你資料是那來的 http://labweb.mol.gov.tw我看平日加班沒變阿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01:00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01:00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02:00
跟修法前是一樣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02:00
那句話本來就是1+1.33。政府故意用0.33違法企業給薪,來告訴其他人以前只能領到0.33,新法是1.33。但是實際上計算後,你會發現加班費根本一樣,休息日反而還變少。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04:00
平日加班費本就一樣 是多了休息日加班費要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04:00
你的疑問大概是週六。週六是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底下略所以週六0~2小時就是1+1.33,3~8小時是1+1.66了。老闆故意用777775那是變形工時的問題,這個早就該修了。那是某前勞動部長搞出來的爛法。趁這次一次修掉剛好所以懂了吧?照標準的勞基法走,新法的加班費比舊法更少更不用提22k 週48小時 總薪資還不到26.5k。所以老闆人事成本根本沒提高,一切都是算過的結果。不要被政府騙了目前老闆打算老員工(底薪給太高)用責任制,新員工則是壓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08:00
以前沒有休息日加班費要算 怎麼會沒比較多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08:00
底薪來恢復人事成本。目前在叫的只是為了像政府討補助,順便漲價。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09:00
以前平日加班是1hr*1.33 不是加1.33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09:00
沒有休息日就不能加班,笑了,哈哈哈你先去查看看加班費怎算好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10:00
以前本來就是*1.33 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10:00
本薪/30/8=時薪 所以原本薪水就是月新固定,加班費從時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15:00
你說的是休息日吧 又不是那樣算的
作者: edsilvia (成種子)   2017-01-01 17:15:00
樓主解釋一下菜大媽還沒執政時主推二例的影片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15:00
算法的加班費,所以政府故意拿違法企業給鄉民看,就是為了讓他們看起來更高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16:00
休息日是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16:00
加班費就是這樣算喔。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18:00
現在加班沒有更多喔 一樣都是1.33 1.66
作者: edsilvia (成種子)   2017-01-01 17:18:00
一例一休要是對勞方有利,今天出來抗議的就是資方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18:00
加跟乘麻煩分清楚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18:00
http://i.imgur.com/NqnyGo1.png這是勞工局部落格抓下來的圖,你仔細看看,一樣30k,加班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19:00
以前很怪的現象是 星期六上班只多給一倍 那是另一個問題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19:00
3小時就541元。上面我拿整個週六加班算才577元,就知道0.33、0.66是假的。不對..那是因為制度更改。以前記得有用22天下去計算,這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20:00
1+1/3就是1.33阿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21:00
樣週末是不算薪資的,所以的確可以用1.33下去,但是本薪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21:00
恩 好像有聽說公家單位的勞工是用22天去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22:00
125*1.33 等於166 *2等於332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22:00
不含本薪(週末上班),不然就像變成上面算的,你週六加班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24:00
休息日是算1hr+1.33 or 1.66 這個有爭義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24:00
31577.5。但是為了假裝優於舊法,所以政策推行時候,故意講休假日沒給薪,變成30k-1k,之後才補加班費1.577k,這就是0.33的由來。另外一提,新法的算法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26:00
修法前又沒有休息日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26:00
30日=30k。週六加班=額外加上 125x(4x1.33+4x1.66)=1495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26:00
以前如果星期一到五工時上完 星期六再上班就該和現在一樣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27:00
多上的就是加班 就是要給1.33 1.66 sading7到底懂不懂?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27:00
新法是3hr開始就加1.66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27:00
其實更少,因為3~4小時從1.66>1.33。老闆開心(抖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28:00
舊法也是第三小時開始算1.66阿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28:00
休息日是4小時喔,寫在紅色中間那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28:00
舊法是超過40hr乘1.33加跟乘就不能分清楚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29:00
每日0~2小時才是1.33,破2小時就是1.66怎辦..他看不懂。算式給他都看不懂..你覺得x和+很像嗎?你算式不看一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30:00
新法是不管有沒有超過40hr 休息日上班都是加1.33 or 1.65不是乘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31:00
那邊是故意造成新舊法差異,實際上領到的加班費,還是連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31:00
乘跟加都分清楚 到底是在算什麼分不清楚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32:00
本薪的1.33講難聽點,那句話只是為了補足以前文字敘述太難看得情況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32:00
我給的網頁說的很清楚了 新法是休息日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33:00
你領到的加班費和修法前一樣是125x1.33沒錯。你給得網頁就是老板鑽漏洞的文字敘述,所以我給你勞工局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33:00
看清楚 是時薪在加1又3分之是一 就是1+1.33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34:00
不是1*1.33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34:00
扯那麼多幹嘛 重點不就是加班要給1.33 1.66以前的方式如果有問題 就是修正阿 砍七天到底是哪招?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34:00
照那句敘述理論上是1+2.33,但是你我都知道不可能,連政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35:00
你的那張圖又沒說是休息日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35:00
策宣傳都是1+1.33,這點連勞工局長都算錯,上節目被打臉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36:00
一個單純的加班費算法修正 確要拿來當砍七天假的藉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37:00
其實照文字敘述,應該真的是1+2.33,就是週六上班要給2495元,等於30k加班一日是32495元。按照敘述而言。但是政令宣導的確是1+1.33,可能要再看看糾紛調解情況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38:00
我那網頁不是很清楚了嗎 你搞錯休息日算法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39:00
懂了,大概是休息日本身算不算薪資這點,這點故意沒提到所以未來休息日加班費還是1495(1+1.33)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41:00
休息日以3w來算 4hr內750 8hr內1584 是加上去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43:00
他後面有試算系統你自己點進去看看,日薪30000,加班費是1584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43:00
對阿去算算看 因為多了休息日 成本一定比較高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44:00
可以看到他故意把舊法的漏洞給寫出來,時薪125元的,週末加班8小時給多少?500..上一天班給500?你信?584才對。少1000,他就是故意寫漏洞,讓一例一休看起來更高級,但是這洞非常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46:00
舊法沒有休息日 超過40hr就是*1.33本來就是這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47:00
新舊法平常日加班4+4小時可以領到1500,週末加班剩500不是本來就這樣好嗎?是因為以前計算那1已經連同月薪給你了,所以還要額外多1。不然就變成這種可笑情況,週末加班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48:00
那是加班費... 本薪還是要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49:00
給500,你知道平常日加4小時就超過了嗎?來,你故意週六拉八小時,出現數字是多少?584:1584對吧?你星期一拉兩小時,星期二拉兩小時(都到10),你告訴我是多少?667:667對吧?一個普通領30k的,我和你說週六出來做,給你584,你日薪1000,平常日加3小時就領500的。週末8小時給你584做嗎?先不談文字敘述問題,邏輯上根本不通了。官員腦就這麼腦還有,明明文字敘述一樣,我平常日拉4小時就750。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1 17:53:00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54:00
我週六拉4小時剩250!(新法750)..你和我說一樣個鬼?我叫你用拉的,你拉完看看邏輯在跟我說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55:00
就說這是舊法的解釋有問題 政府根本故意不去解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55:00
我週一上12小時,加班費是750舊法解釋根本沒問題,畢竟平常日加班一樣是靠舊法的算法
作者: aponla   2017-01-01 17:56:00
要做得應該是更明確定義加班費 而不是搞個一休來砍七天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1 17:56:00
問題在於平常日加班,我上4小時=新法休息日4小時..然後舊法的週六4小時反而少500,見鬼了..明明文字敘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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