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1例1休的勞基法相關修法條文,於去年12月23日正式上路,勞工每7日至少2日休息,
: 其中2日休息的部分,1日為「例假」,另1日為「休息日」。其中若勞工在休息日加班,
: 雇主必須依照休息日加班費的方式給予加班費。
: 一例一休上路,程泰集團董事長楊德華建議,政策能夠採取漸進式的做法,讓勞工和公司
: 可以有協商的空間。
我覺得也應該給緩衝期才是阿
那好的在一例一休緩衝期實施前 一律恢復這七天國定假日給勞工 不就好了
反正本來當初蔡英文就是講 在還沒實質周休二日之前 七天假不會去砍它
現在資方已經說了 一例一休增加的成本讓它們比砍七天假減少的成本還多
所以乾脆 繼續放七天國定假日 一例一休制度先暫緩實施阿
這樣看起來應該是個勞資雙贏的結果 資方可以不用在煩惱一例一休的麻煩
勞工可以繼續放七天國定假日
這樣老闆物價也不會漲 也不會再靠北加班費 想加班的勞工還是可以在非例假日加班
想放假的勞工也可以繼續這七天國定假日 這樣怎麼看明明都是雙贏
好喔 大家都來緩衝期吧 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就緩衝到2020選前吧
讓各政黨再三年的時間研究怎麼樣對勞資都好 然後在2020選前提出 讓選民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