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C,成立宗旨維護車輛安全不知是在練肖話還是在自娛娛人。
我不敢強求 ARTC 能有多威,但至少公布一下各廠的撞擊報告,針對台灣常發生的交通事
故,也要做做樣子提出事故分析報告。但現在的 ARTC,只是淪為廠商的實驗室及遮修布
,納稅人花大把銀子成立的 ARTC,結果一天到晚幫廠商做實驗就算了,還不把結果公布
,甚至不針對特定事故進行事後分析報告,那我們這群傻子納稅成立 ARTC 幫廠商 Cost
Down幹嘛?我引進 TUV 或 MIRA 在台成立分支機構說不定還比他強!要收費測試嗎,誰
不會?!
在 ARTC 的介紹裡 "以保障行車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我認為應該改成"以保障廠商安
全、維護財團權益。",才是實至名歸,如果經濟部當初的成立宗旨,就是促進產業升級
,提升車輛品質為主的話,事後也沒看到台灣在汽車出口上成績也多漂亮,像這種幫廠商
做實驗,又沒權對製造商規範的機構,有跟沒有一樣,與其留著消化預算,不如把測試跑
道改一改跑印第500營利還來的有用,更可促進地方觀光!
可否請 ARTC 自負盈虧,或請各大車廠出資運作,不要拿納稅人的錢來運作後,連一個基
本看"安全評估資料"的權利都沒有。
就好像我們繳錢供應 給TSMC 的 RD 的營運資金,結果連個屁都聞不到,錢還是人家在賺
。
有沒有ARTC很廢的八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