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整理一下鄉民擔心的問題
其他的鄉民應該不會碰到啦
懶人包:只是看好像沒事
第3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 帶、光碟、電
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或公然陳列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
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查獲之前二項物品,不問屬於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備註:不要上傳
第39條
無正當理由持有前條第一項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 十萬元以下罰
鍰,並得令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其物 品不問屬於持有人與否,沒
入之。
無正當理由持有前條第一項物品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 上二十萬元以
下罰金,其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備註:不要下載
第44條
觀覽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而支付對價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 十萬元以下罰
鍰。
備註:看免錢的不要付錢
話說:兒童還特別加個少年…是不是正太比蘿莉更容易被"性剝削"啊?
※ 引述《zhiwei806 (Billy)》之銘言:
: 「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元旦上路 犯法者不能當保全!
: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於2017年元旦起全面實施,未來利用兒少做色情表演
、
: 拍攝兒少色情物品、下載或散佈兒少色情影片或雇用兒少從事坐檯陪酒等工作都屬對兒
童
: 性剝削行為,違法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元罰金,未來不僅無法取得職
業
: 駕照,也不得再從事教師、保全人員等職業。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015年2月4日經總統公布修正,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
,
: 此與20年前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最大不同處在於法案名稱的改變、擴大保
護
: 範圍,以及認定被害人的安置需經專業評估、違法行為處罰多元化及刑責加重,與賦予
網
: 際網路業者保存證據責任。
: 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新法名稱的改變在於突顯這些行為當中,兒少就是遭受性剝削
的
: 被害人,且除了原法條訂定的對價性交或猥褻行為、拍攝兒少性交或猥褻物品、利用兒
少
: 從事坐檯、陪酒等涉及色情之侍應工作等態樣外,新法亦增列利用兒少為性交或猥褻行
為
: ,及供人觀覽之行為樣態。
: 此外,過去為保護兒少利益,查獲性交易兒少被害人一律安置先行安置,但新法將其規
定
: 修正為「皆須經過專業評估」的多元處遇服務,以符合兒少最佳利益原則。
: 為避免行為人性剝削兒少,在行為人部分,除了針對意圖營利而犯罪者加重其刑責外,
對
: 於單純持有兒少性交或猥褻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也新增罰鍰規定,除了原本的2小時以
上
: 、10小時以下輔導教育外,也可裁處1萬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鍰。
: 近日網路科技發達,網路援交時有耳聞,為利於司法及警察機關偵辦、查緝行為人,當
業
: 者知悉有性剝削之情事時,應先移除該項資訊,且保留犯罪網頁資料、嫌疑人個人資料
及
: 網路使用紀錄等相關資料至少90天,以提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
: 張秀鴛呼籲國人,對兒童及少年的性剝削是嚴重的犯罪行為,行為人不僅不能夠擔任學
校
: 老師、無法取得職業駕照或擔任保全人員,部分國家也有禁止曾犯有相關罪名者入境之
規
: 定,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更不要在好奇人的趨使之下,利用網路匿名散布不當內容
或
: 下載兒少色情影像。
: 家長若發現有兒少遭受性剝削情事,請逕向110警察機關報案。另外,如發現網路上有
散
: 布或暗示使兒少與人發生性關係的訊息,請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訴。
: http://health.ettoday.net/news/84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