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國定假日 本來就不是縮減工時的配套措施好嗎
怎麼有人要一直帶說 因為工時縮短了 所以當然七天國定假日要送給資方補貼
當初在國民黨想推週工時40小時 在立法院就是只有通過單週工時變成40小時
當初國民黨政府為了選舉搞出來的 但是又怕得罪資方 所以私下答應資方
會把七天假砍掉 加上把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變成54小時
簡單來講 當初為什麼會砍這七天假 是國民黨跟那些資方團體私相授受
不是經過國會正式的立法討論
很簡單 你看當初大概2000年時的工時調整案 從單週48小時 調整成 雙週84小時
請問當初有配套砍了哪一天的假期? 一天都沒有 後來還多了228這一天假哩
週工時少了6小時都沒砍半天假 這次週工時才少2個小時 你覺得配砍假合理嗎?
如果你覺得 你週工時少2小時 所以砍七天假合理
那這樣下次政府也可以說 法定工時再少5小時好了 變成單週35小時
可是要砍掉所有的國定假日 這樣你也會覺得很划算囉
5 x 52 = 260 一整年少260小時耶 剩下來的國定假日13天 13x8 = 104小時
那這樣資方讓你每天少上一小時或是讓你多休息一小時 砍掉所有國定假日 你要嗎
所以別再白痴的說 雙週84小時 改成 40小時 就應該要配套砍國定假期
本來就完全不合理!!! 難道你漲基本工資的時候 有配套就應該砍你什麼權益嗎
周工時縮短2小時 就是一種勞動條件的進步而已 而且勞工還等了16年才看到
這次修法多數本來就已經有週休二日的勞工 本來也應該要因為工時縮短案
讓原本之前被挪移的那七天假 終於可以重見光明放假
真的可以做到 年工時下降56小時
結果這次修法 把七天假砍掉 搞了個一例一休
反而讓多數七成的勞工 原本工時縮短後可以享受到七天假砍掉了
然後搞了一例一休 現在又害 這些放假減少 薪水沒增的多數勞工
要忍受物價上漲的苦果 請問這次的修法是真的對嗎?
資方覺得成本上升可以轉嫁給消費者 反正成本都可以大眾來吞
但是原本勞工權益因為政府而受損了 要找誰討阿?
所以就是我原本這些有週休二日的勞工活該死好就是了 反正一例一休本來就不關我們的事
然後原本該放的七天假又被剝奪 現在又要被資方用成本的理由 來調整物價
你說最倒霉是不是 我原本這些已經有週休二日勞工 我們招誰惹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