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當初支持二例的人?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7-01-03 19:23:27
※ 引述《rwhung (畫一隻雞)》之銘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沒轉啊
: : 以月薪制來看
: : 二例+七天假,單周上班五天
: : 拿到的是七天的錢
: : 老闆要求員工單周上班六天
: : 則必須要給予加班費,同時給予補休一日
: 想不到都吵了半年了,還有人分不清楚二例和一例一休的差別在那
: 例假就是強制規定不能『任意加班』了,還在講什麼如果要求單週上班六天
: 就是因為例假不能任意加班,時代力量才會冒著背負著『髮夾彎』
: 改提『一例一假』 (就是你講的可以第六天可加班,但要多加班費及補休)
: https://video.udn.com/news/596734
: 時代力量髮夾彎? 柯建銘打臉
不得任意
但所謂突發事件有正面或負面表列嗎?
至少我查勞基法是沒看到
所以實務上有沒有人例假上班呢?
我的觀察是有的
實務上勞動部怎麼認定的呢?
下面附上勞動部解釋
http://www.mol.gov.tw/topic/3066/5837/19493/
五、例假
勞工每7日中應有1日之休息,做為例假。事業單位如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
勞工於例假日工作。如有必要,該例假得經勞工同意後,於各該週期內酌情變更。
法規一回事
執行上的認定又是一回事(菸)
: : 就勞工的角度看
: : 如此不但該放的假沒少
: : 當天該拿的加班費也沒有少
: : 如果按照你的前提設定
: : 大家只想要錢不想要休息
: : 二例給予勞工的,不但有錢,還同時給了更多休息的時間
: : 現在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 : 單周上班五日,則待遇與兩例沒差別
: : 若單周上班六天
: : 僅有加班費,卻沒有補休
: : 由這個角度來看兩例的確勝過一例一休無誤
: 二例就不能加班,所以不會有加班費,
: 以要有錢、有假的角度,來看二例不確定能勝過一例一休
: 你講的其實是『一例一假』,那才是勝過一例一休無誤
不論如何
只要是例假上班,或者我們說是加班
都必須要付出加班費與補休
這個事實並沒有改變
至於你所說的一假,應該是指國定假日
下面是勞動部自己的解釋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5991/6009/19250/
Q:輪班人員於調移之紀念節日當日工作應否加倍發給工資
A: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應放假之日,雖均應休假
,惟該休假日得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調移後之原休假日(紀念節日之
當日)已成為工作日,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不生加倍發給工資問題。惟事業單位另有優
於法令之規定者,可從其規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二月十六日台87勞動二字第○○五○五六號函)
簡單說
要不補休,要不加班費
我是沒去認真研究休假日與國定假日加班費倍率的問題
如果兩者相同
所謂的一例一假似乎也沒有好一例一休到哪裡去
: : 更別提還多了整整七天的國定假日
: : 所以我還是支持二例沒有改變~~
: 你這個是 一例一假!!
對不起,還是二例假無誤
: : 現在資方因應一例一休
: : 決定只上班五日
: : 給員工周休二日
: : 對月薪制的員工而言
: : 原本周休二日的人不用說(據勞動部說法有七成)
: : 一部份沒有改變(挪移七天放周休二日的企業員工)
: : 一部份少了七天假(集中在電子業與外商公司,幫QQ)
: : 若以前是隔周休二日,或者無周休二日者
: : 則假日變多了,每個月多2-4日
: 這邊完全同意
: : 而月薪按政府的善意推想應該是不會變
: : (薪資變更要勞資合意)
: : 如果資方決定維持原本的工作天數
: : 繼續隔周休二日或無周休二日
: : 那麼每個月將多領到2-4日休息日的加班費用
: : 我不是很懂錢少在哪裡了?
: 錢應該是會變多。
同感,錢照理來說反而會變多
所以我不懂原文命題:寧願要錢也不要休息
邏輯何在
不要休息在台灣勞工多數的月薪制中
明明反而應該錢變多才是
: : 不要休息日又是甚麼樣的邏輯?
: : 比較受衝擊的應該是時薪制的員工吧
: 衝擊最大的就是 時薪制 員工
: 但因為一例一休後,資方會傾向選擇找 時薪制 的員工來加班
: 所以原本 時薪制的員工,有可能會提昇福利
"有可能"
當然也有不這樣幹的可能XD
: 就是他少了七天的加班費,但其他時間的加班費也許會提高(因需求提高)
: 但這點是沒有數據及評估可以參考
: 所以這裡只能用『可能會提高』來說明
所以我修法前一直在問
請問政府的相關數據到底在哪裡?
你要推動一個重大變革的法案
事前做先研究調查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還是我們官員覺得這樣好像很不錯就幹了?
背後沒有任何數據與學理的支持嗎?
: : 原本星期六有班的人
: : 變成星期六沒班
: : 每個月變成少掉該日的日薪
: : 不過當時我們政府說已經評估社會救助網能夠處理
: : 雖然我也沒有看到數字啦
: : 不過我們就這樣相信吧
: : 如此,我有甚麼理由需要轉彎反對二例呢?
: 我之前就在發文 #1NyoWwZt (10/4) 在 #1OBKxyC1 (11/17) 提過了
: 我再把他整理出來
:
作者: jophy   2017-01-03 19:27:00
又要兩例又要七天假,蠢左無誤
作者: k90209 (k90209)   2017-01-03 19:28:00
台灣會被這群白癡毀掉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7-01-03 19:31:00
顆顆 跟用愛發電有87%像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1-03 19:45:00
沒有評估沒有數據,這樣推法案的立委很糟糕
作者: andy711101 (優質人才)   2017-01-03 19:48:00
懶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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