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旺旺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會唐鳳 讓Uber全球首席顧問栽跟頭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1月04日 10:24 張家豪
最高可罰Uber2500萬元的《公路法》修正案即將上路,Uber在台經營情勢也愈加艱困。其
實Uber在立院審議法案前,也曾試圖扳回一城,就是派出美國總統歐巴馬前競選總幹事、
Uber全球首席顧問普洛夫(David Plouffe),在去年11月4日,來台與數位政委唐鳳會面
。
而《彭博商業周刊/中文版》2015年8月文章〈Uber何以一路順風〉也曾披露,優步在每個
州議會都有說客,在全國擁有250名遊說專業人士,在各州註冊了29家遊說公司。文章介
紹,普洛夫就是Uber在各地遊說的要角之一。
然而,據悉,普洛夫與唐鳳會面前,本來已備齊推動Uber合法化的腹案,準備私下協商,
但並不清楚原來唐鳳的一貫風格就是一切透明公開,後來才獲悉會見原來是線上直播,許
多準備用於協商的說詞,只好硬生收了回去。
據指出,普洛夫想要協商的內容,就是後來Uber透過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
SEIA),在網路上發動連署的「網路運輸服務業」。包括台灣政府可參考他國經驗,採用
提供保險證明才可取得的許可證制度、司機必須接受嚴格篩選等。
不過這些條件一經公開,就不比私下協商更具彈性。新創界人士分析,比方說Uber要如何
納繳稅金,就可包裹在方案中談。
不過,交通部長賀陳旦12月初也證實,美國方面無論政府單位或商業機構,都有「關切」
公路法修正案,Uber與政府談判不利,畢竟不能全部歸咎普洛夫。
關鍵在於,雖然交通部主張三納「納稅、納保及納管」,但對Uber而言,最困難的還是納
管。因為即便交通部端出鬆綁顏色、費率的多元化計程車,也還是計程車,但Uber就是希
望自用車(白牌車)也可以投入載客;Uber台灣區總經理顧立楷就曾直言:「我認為就算
Uber成立一家運輸公司,也無法解決現在的問題,運輸公司的營運結構跟我們現在在營運
的方式是不符合的。」
但新創界人士分析,既然修法、立法難免,其實主戰場不在行政院,而在立法院,Uber就
必須跟計程車業者比政治實力,「《公路法》修正案通過,就意謂計程車業者打贏了這一
仗。」普洛夫無法順利向行政部門推出理想方案,不過是插曲。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104002355-260405
5.備註:
UBER又輸了.......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