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UBER違法被抓第6次 將罰2500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UBER違法營運,立法院朝野立委日前完成《公路法》修正案,交通部也將全案送總統府,
總統府於今天公告實施,UBER公司及司機將面臨重罰,公司最重2500萬元罰款。
交通部下午公布「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裁罰基準」,個人以小型
車、機車經營計程車業,第一次可開罰10萬元,每次以2萬元增加,第二次罰12萬元,罰
到第5次最高罰20萬元,以大型車經營汽車貨運,最低罰12萬元,之後以每3萬起跳,第一
罰15萬元,第5次最高可罰30萬元,經營公路客運、遊覽車則以15萬元開罰起,每次以5萬
元增加,第4次最高可罰30萬元。
此外,無論個人違法經營計程車還是貨運、客運,若都是6個月連續非法營業2次以上,就
直接以最高罰金開罰。另外,駕駛人還有面臨駕駛執照吊扣4個月至一年的窘境。
至於公司(法人、非法人團體)非法經營汽車客運業,第一次違規被取締,最低以100萬
開罰,第2次罰500萬元,第3次罰1千萬元,罰到第6次即面臨2500萬元高額罰款,之後,
不管是第7次、第8次,每次都以2500萬元開罰,一直罰到改善為止。全案會於3日內公告
實施。
交通部表示,由於檢舉獎金要訂辦法,交通部會參考《食安法》規定來擬訂,並走法律程
序,會須要一點時間,但交通部願將預告時間60天減為14天,會儘速辦理。
該部強調,「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裁罰基準」實施後,中央會與
地方合作,一起取締。
UBER回應:「我們尚未得到官方發佈的相關細節。很遺憾得知蔡總統簽署了『公路法部分
條文修正案』,扼殺了台灣可以從共享經濟獲益,讓台灣成為亞洲矽谷的機會。我們正在
跟相關政府單位安排會議,洽談制定台灣車輛分享法規完整方案。Uber 致力於經營台灣
市場,我們將持續支持萬名 Uber 合作駕駛以及百萬名 Uber 使用者。」
(戴安瑋/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70104/1027858/
5.備註:
自第六次起罰金提高為2500萬 一直罰到改善為止 如果前六次沒被抓到就不會罰那麼重
就看是檢舉達人或UBER的勝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