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收入其實是一種福利改革
我們的社會對於生活有困難的人會提供福利補助
但什麼是福利?其實所有政府福利統統都是稅金變來的
無論是政府部門的員工(政府花錢請人)
或者各種保險、津貼、救濟金統統都是
所以就有人主張把這些福利機制砍了
然後把本來要維持這些機構的錢直接發給需要的人
這就是右派福利改革的主張
至於什麼人收到這種金錢性質的補助?
當然是窮人
但福利補助可能造成窮人無法脫貧
舉失業救濟為例,如果一個人發現失業救濟比他出門賺錢賺得多
那他就不會選擇不出門賺錢,繼續失業
無條件基本收入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
無條件基本收入的原型之一其實是負所得稅
由右派自由主義經濟學家 Milton Friedman 所提出
舉例來講
假設兩萬為基準,收入兩萬以下賺了X元,就補助 (2萬-X)/2元
讓你收入變成1萬+1/2X
(假設五千,就補助7500到12500這樣)
超過兩萬開始收所得稅
如此一來
對窮人來說,出門賺錢他們總收入會增加
比起本來的補助會讓人更有出門工作的意願
而相似的變形就是無條件基本收入
我個人比較支持負所得稅,但無條件基本收入其實也不錯
可是這些制度的前提應該是要砍掉其他福利機構跟補助
在這些制度上再加個基本收入,只會惡化財政問題
本來的問題一個都沒解決
回到原來的問題,台灣適合無條件基本收入嗎?
我覺得現在完全不適合
政府可能因為無條件基本收入就砍掉這些福利機構嗎?
裡面牽扯多少龐大的利益,根本沒有人能大刀闊斧砍了這些機構
這樣就失去無條件基本收入的原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