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政府針對uber修法很多人高潮
似乎很多人沒有理性看待這件事
在我看來我只看出政府的無能而已
以下兩個論點
第一
隨著科技進步
勢必會有新型態的產業衝擊舊制度
政府應該配合這些新產業
立法或修法來保障民眾權益
而不是故步自封用舊制度來限制其發展
我想我們的政府似乎是誤會了法律的意義
把法律當成拒絕新事物的保護罩
事實上uber一直很願意繳稅也很願意合法化
也嘗試與政府溝通
只不過我們的政府因為害怕衝擊所以選擇逃避與拒絕接受
第二
最高罰鍰調高至2500萬
政府想打擊非法的決心我明白
但是對社會危害重大的酒駕
打壓勞工違反勞基法的慣老闆
還有黑心無良企業
卻是毫無作為
我就不懂決心在哪了
最後
我不是u粉
但是我希望未來的台灣能看的到合法的uber
而不是被無能政府給趕出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