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一例一休上路、年終獎金因應?工總這樣教資方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1月06日06:18
一例一休上路成本大增,近期為放年終獎金發放潮,資方該如何應對?工總傳授給資方秘
訣!工總常務理事何語指出,資方可擬具文件,將「年終獎金」更名為「年度獎勵金」,
將員工2016年度休假日、加班費、年度獎金等細目列出,並要求勞方簽名,以減少勞資爭
議。
台灣工商企業聯合座談會昨(5)邀請勞基法專家王建宏,針對一例一休新法上路後,企
業成本因應之道,何語以顧問身份出席。
隨企業年終獎金近期將發放,但一例一休上路後造成資方成本大增,何語建議,由於現行
勞基法並沒有「年終獎金」此名詞,但一例一休上路後,包括工作未滿一年要給3天特休
假等成本大增,為了防範勞資糾紛,應將員工工作年資、休假日、加班日等細目列出,再
依考核給予年度獎金,除了因應勞檢外,將企業所增的成本列出給勞方看,也會減少糾紛
。
何語指出,從勞方簽名那天起,勞方就無法向資方要回未休假獎金,因為已把2016年度特
休假沒休部分都給勞工了,「2016年度已一筆勾銷」,勞工亦無法告資方。
現場企業代表則質疑此作法是否違反善良風俗,年終獎金為過去歷史風俗民情,若改成「
年度獎勵金」,員工會懷疑資方是否趁火打劫?
何語則認為,並未違反善良風俗,該給的獎金還是有給,只是將未來勞檢項目列入,清楚
寫明讓勞方了解增加多少隱形成本,紛爭也會減少。
至於行政院長林全認為,有65%勞工已實施週休二日,不受影響,真正受影響的是35%弱勢
的企業。工總常務理事何語則表示,沒有不受影響這回事,那65%勞工,成本增加
7.7%~13%,但另外35%弱勢中小企業,甚至增加21%人事成本,「中小企業都叫苦連天」。
(江俞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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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jua6n87
5.備註:
年終算不成文規定 是沒法律規定要發 不過這堆慣老闆頗垃圾的~ 政府的配套罰則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