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肥宅店長,
超商遇到的狀況是,
公司有顧問管理公司每三個月來自主勞檢兩次,大部分店家不會冒險去違法。
體檢、勞健保、加班費,都閃不掉,勞保員工領多少也要照實保,很硬。
舊法時,員工與店長互相排班,每個人一個禮拜排兩天休。
有人要多休一天,或是連假較忙需要多人手時,要多的人力時,店家付1.66倍薪水請願意
賺的員工幫忙加班一天。
新法上路後,加班日要付2.66倍後,有賺錢的店家會想,就多請一個人吧!賺較少的就會
想,我店長自己上班好了,自己省加班費。
多請一人時,確實會壓縮到員工原本固有的時數。
店家能給的有限,給一個幹部與大夜兩人超過行情較好的薪水已是極限。
不是人人都聰明自學技術創業,不是人人都四大四中畢業,但是大家也是盡力的在過生活
。
題外話,不是我們愛重複問悠遊卡要不要發票,是真的很多台灣人不給他們一張發票會生
氣的。爸爸媽媽....
信用卡載具不用非要歸戶不可,但記得開獎時,到三大超商的機器逼一下,有沒有中。
宣導一下今年開始,依菸害防制法,禮卷不能買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