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過UBER!民眾檢舉最高一年領30萬獎金
TVBS 戴瑞瑤 報導
UBER的重罰條款,昨天(6日)正式開始實行,若被抓到開UBER,每名司機最低將罰款10萬
元,UBER公司更是罰款100萬元至2500萬元。而交通部也於昨晚公告了民眾檢舉與獎勵辦
法,民眾若檢舉,一次可獲得獎金1萬至10萬不等,但一年最多上限只能領取30萬元。
重罰條款實行一天,公路總局昨天共開出了10張舉發單。每名司機最低可罰10萬元,並且
可能被吊扣駕照和牌照4個月。交通部也鼓勵民眾幫忙檢舉,依照檢舉辦法,民眾必須在
30日內提供資料檢舉,且不可以匿名,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聯絡地址等基本
資料,也要提供UBER司機的姓名、車號等,最後再附上違規行為的證明,照片或影片皆可
。
而若檢舉後若經裁核獲得罰金後,交通部會在30天內通知檢舉人領取獎金。若罰款金額在
10萬到未滿500萬元,以罰款的10%為獎金,可是最高只能領取3萬元,因此若罰款為500萬
元,10%是5萬元,檢舉人還是只能領3萬元獎金。
若罰款金額在500萬元以上,但未滿1千萬元,則以罰款的1%為獎金,最高只能領取8萬元
。罰款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至2500萬,檢舉人可以直接領取10萬元。但每一名的檢舉人,
一年內最多只能領取獎金30萬元。
許多UBER司機不滿重罰,酒駕最高都只罰9萬元,但他們只是想出來多賺點錢養家,就要
被罰超過10萬元。因此,UBER司機們也在網路上自發發起「「我搭UBER,我挺UBER(UBER
一日免費載)」的活動,暫定將於1月8日免費載客,因為沒有營業事實,不構成違法,目
前已經有超過400名司機響應。
http://news.tvbs.com.tw/life/698609
無限期支持UBER永遠免費載客,一收費就檢舉賺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