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2月22日,辜寬敏在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局長沈之岳安排下,秘密從日本取道泰國返
臺,與後來接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對話,呼籲解除臺灣戒嚴,遭臺獨聯盟日本本部除名。
1984年8月,臺灣黨外運動期刊《新潮流叢刊》(The Movement)第10期刊登〈我投降,
故我在──辜寬敏的「島內路線」〉與〈辜寬敏的「流血」經過〉兩文抨擊辜寬敏:「他
的臺灣青年獨立聯盟以昭和為年號,用紅太陽當國旗,整天跟日本權貴來往,乞憐於各
帝 國之間,一派皇民貴族作風。」
另外,史明《臺灣人四百年史》也記載:「辜寬敏投降蔣家政府。」
2016年2月26日,臺獨人士謝聰敏披露,辜寬敏在臺獨聯盟日本本部委員長任內手創「臺
灣工作小組」從事爆炸工作、研究炸藥,但依據當時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調查員楊清海報告
,辜寬敏被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海外工作組副組長鄒紓予疏導回臺灣投降,辜寬敏回臺灣
以 後就與升任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處長的鄒紓予混熟,司法行政部調查局以
辜寬 敏壓制臺獨,辜寬敏結合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出賣他、李敖與魏廷朝,此事讓金美齡
讚嘆不 已、讓擅長辯論的李敖也說不出話來;臺獨聯盟的歷史刊物中刪除「臺南美國新
聞處爆炸 案」與花旗銀行爆炸案,不敢刊登李敖的受難,只誇大辜寬敏投降的「工作成
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