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1-07 17:11:11政府跟小黃要這樣雞掰沒關係
我建議UBER改成不以金錢交易
而用"載客"來當交換條件
設計一個平台 可以累積點數
我載人一次 一定路程 可以有1點
我有這1點 我就可以叫別人載我同樣路程
機車算0.5點
也可以跟外送的業者合作
送餐飲、生活用品.....等等
讓那些雞掰小黃沒生意做
去當遊民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7-01-07 17:12:00但是點數的認定 也是隨政府說 說你等於金錢你就等於金錢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7-01-07 17:12:00載滿一定里程送金飾不就好了
人家就是要賺錢才來開誰還跟你點數。你87分不能再高了
作者: clala 2017-01-07 17:13:00
我猜Uber不會鳥你的建議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7-01-07 17:14:00當uber是慈善事業?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龍貓OwO)
2017-01-07 17:14:00XDDDDDDD不賺錢開啥uber,有種不要免費4小免費整個年假阿
作者:
hgame 2017-01-07 17:14:00自己都有車了幹嘛賺點數給別人載?
作者:
Mesa5566 (Victor Mesa)
2017-01-07 17:15:00所以UBER公司靠抽成點數喔 員工薪水等於發點數免費搭車?
作者: spyair ( 跳 過 ) 2017-01-07 17:25:00
還是有實質對價關係阿
作者: fubjj58 (scar874ni) 2017-01-07 17:27:00
有看過廢文 沒看過廢的那麼高級的
作者:
yuetsu (Super White)
2017-01-07 17:29:00哇 真棒 改啊
作者:
guogu 2017-01-07 17:37:00這樣不算營利也比較接近uber所說的共享
作者:
techih (Super)
2017-01-07 17:45:00我會支持 我很早就想要這樣做了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7-01-07 17:46:00其實應該是有方法繞啦,現在的法就是模糊地帶一堆不過UBER感覺腦袋比較直,想要政府有新法直接接受他的概念不然如果真的走名義上的共乘模式看政府怎麼查XD照這文說的方案UBER真的可以合理抽平台使用費阿XD 用這個系統付點費用很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