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40076
沒「戴」安全帽辯有「帶」 阿伯誣陷員警亂開單判6月
2017-01-07 12:0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61歲的陳姓男子,前年10月沒戴安全帽騎摩托車,行經新北三
重環河南路時,遭吳姓、蔡姓警員攔查,陳男不爽被2警員開紅單,前年11月向新北地檢
署按鈴申告,喊冤案發當日他有戴安全帽,因停在路邊才安全帽取下,提告2警員涉偽造
文書,2員警罪嫌不足不起訴,陳男反吃上誣告罪,新北地院日前判陳男有期徒刑6月。
陳男吃上誣告罪,新北地院日前判他有期徒刑6月。圖為新北地院刑庭大樓。(記者陳慰
慈攝)
去年1月,檢方傳喚陳男出庭,勘驗警方密錄器畫面,發現他確實沒戴沒安全帽,陳男先
辯稱:「我有『帶』啊!機車上都有放安全帽」,稱其引用法條錯誤,應告2員警執法過
當非偽造文書,後又說因一時衝動提告,2員警並沒有偽造文書,「我要撤告!」坦承誣
陷2警員。
法官認為,陳男僅因不滿被員警開單就提告,不但浪費司法資源,亦無端使員警遭行政調
查,打擊員警士氣,偵查中坦承犯行,法院審理時又翻供否認,事後也未對2員警道歉或
賠償,態度不佳,審酌陳男為低收入戶又輕度肢障,因此判他徒刑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