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16年問兒子「你那位」 母索扶養費無望
2017-01-06 20:34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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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游姓婦人16年未盡扶養義務,兒子請求免除扶養勝訴。
圖/桃園地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游姓婦人在兒子幼年時期,因經常無故離家,被丈夫懷疑交往複雜
,十年多前離婚,此後音訊全無,近因年紀大健康不佳,反不斷向兒子伸
手討錢,兒子氣得向桃園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調查時,因游姓婦人16年前離家時,兒子才7、8歲,如今長大成人,
游婦在法庭外碰到兒子「幾乎不認識」,擦身而過也不知道眼前的年輕人
就是兒子,直到進了法庭才知道,母子相見冷漠以對。
游婦的前夫作證,離婚後都是他一手拉拔兒子長大,前妻沒再回過家,也
沒盡過扶養責任,法官認定她在兒子年幼時就未盡扶養義務,離婚後更對
兒子之生活不聞不問,未曾探視、關懷,扶養責任都落在父親身上,以未
盡其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裁定兒子免除扶養。
4.完整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7321/2214691
跟一個妳都認不出來的人討錢...好屌ㄟ(′‧ω‧‵)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