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和一些老闆聊天
好像中南部蠻多這種的,先挑一些小工廠去應徵
去上班後,趁人資還沒去加保時,故意在公司跌倒阿或受傷然後快去驗傷
然後到勞工局檢舉,然後勞工局會辦和解,行情就是3萬
勞工局會說這案件太多了,大家不要浪費時間,老闆就賠3萬了事
不過後來聽說這個漏洞有改過來了,現在小公司都可以用電腦立刻先加保
除非第一天上班騙你說忘記帶身分證健保卡
上次還聽一個老闆說他賠了40萬,不過我沒問他怎賠的
感覺除了很多勞工不懂勞基法
也有蠻多利用小公司不懂勞基法來賺這種錢
就跟ptt之前亂告人賺和解金一樣
做這種詐騙老闆,一個月大概可以賺多少? 有20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