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E奶辣模為捍衛事業線 惹訟挨告遭判賠
3.完整新聞內文:
曾因支持洪秀柱選總統遭網友圍剿的E奶女模「梓梓」(本名董梓甯),不滿林姓攝影師在
臉書PO文「不拍妳的事業線,妳的臉有啥好拍的?」等語,因此在自己臉書po文反嗆「只
想拍事業線不想拍臉,可以辦一個乳溝攝影團」,她另於「大學生了沒」節目中指林男是
「網路訟棍」,遭林提告求償,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判梓梓須賠償5萬元定讞。
有32E傲人胸圍、23吋蠻腰的梓梓(24歲),原本是職棒桃猿啦啦隊Lamigirls成員,與隊友
陳伊、楊曉帆合組少女團體「伊梓帆」(一直煩),2015年洪秀柱選總統期間,3人未經球
團同意,幫柱姐拍攝桌曆,遭網友圍剿揚言「拒看桃猿隊比賽」,球團也處罰3人暫停參
與啦啦隊活動。後來「伊梓帆」離開Lamigirls,上個月推出寫真書《因為你,我在這裡
》,3人穿火辣比基尼、撩人蕾絲內衣,一開賣就秒殺。
至於梓梓吃官司的原因跟她的傲人E奶有關,全案起因於,林姓攝影師2013年在臉書po「
外拍MD大頭症三部曲」文章,提及「1.開個人粉絲頁,拒絕加個人動態牆(我又不是妳的
粉絲加啥粉絲頁?)2.縮減尺寸,改拍時裝(不拍妳的事業線,妳的臉有啥好拍的?)3.已讀
不回,要回不回(很忙?學生會比天天要拚三餐的我忙?)」
梓梓認為林男批評外拍女模耍大牌,於是把相關內容轉貼到自己臉書,一一回應。針對不
給拍事業線部分,梓梓表示女生對於自己身體有決定權,過去曾拍比基尼照,但現在不拍
了,還反嗆林男「如果有人只是想拍事業線,不想拍臉,可以可以辦一個乳溝攝影團」。
後來梓梓上「大學生了沒」節目,手拿板上貼著林男文章,她稱po文者「就是名副其實的
網路訟棍」,林男得知後,到法院提告向梓梓求償9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梓梓因外婆過世未出庭。林男告訴法官,梓梓在電視上罵他後,朋友及
合作的網拍摸特兒經常叫他「網路訟棍」,或問他「網路訟棍你今天又告了誰」,令他名
譽受損。
法官認為所謂「訟棍」是指興訟、挑唆訟事並從中取利之人,足以令人難堪並貶損個人評
價,而電視傳遞資訊既快又廣,梓梓在電視節目中輕率稱林男網路訟棍,卻未到庭舉證,
也沒提出書狀證明,審酌雙方收入,判她須賠林男5萬元精神慰撫金定讞。(丁牧群╱台
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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