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挪威殺人魔:監獄違反我人權
3.完整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6809/2219309
4.完整新聞內文:
106-01-09 17:29經濟日報 記者林筠╱即時報導
100年7月挪威首都奧斯陸(Oslo)爆炸案和于特島(Utoya)大屠殺慘劇的主嫌布雷維克
(Anders Behring Breivik),本周將再度為隔離監禁違反人權案出庭。
極右派恐怖分子布雷維克100年策畫了爆炸案以及槍擊案,共造成77位無辜的民眾喪生。
他聲稱這是「反穆斯林革命」中的一部分計畫。
他先是在奧斯陸引爆汽車炸彈,造成8人死亡,然後前往于特島,槍殺了69名正參加夏令
營的人,其中大多是挪威工黨的青年成員。
他在承認犯案後被判處有期徒刑21年,可能會被延長至終身監禁。
獄方將布雷維克與其他受刑人隔離,他仍舊可以運動、玩電玩遊戲和看電視。但37歲的布
雷維克105年控告政府,認為自己遭受「不人道對待」。除了被隔離監禁外,他稱自己會
被脫衣搜身,剛開始服刑時經常被手銬銬住。
他還抱怨自己不得不用塑膠餐具吃飯,而且不能和他的支持者聯絡。
判決結果出乎意料:奧斯陸地方法院認為,布雷維克被單獨監禁是不公平的。他們認為,
禁止不人道和辱沒人格的待遇是民主社會的基本價值,同時適用於恐怖分子和殺人犯。
他們認定布雷維克的隔離監禁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下令政府支付他的訴訟費用共3,1786
歐元。
布雷維克主張政府禁止他和右翼支持者聯繫,違反了他的隱私以及家庭生活權利。但法院
駁回這項聲請。
現在挪威政府正在上訴,認為隔離監禁並沒有違反布雷維克的人權。政府表示他有受到人
道的待遇,但基於安全理由,必須和其他受刑人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