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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性戀女劈腿 涉誣告男友性侵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24歲張姓女子103年間同時與謝姓女子及郭姓男子交往
,但「劈腿」被謝女發現,為了保住戀情涉嫌謊稱被性侵,由謝女陪同報案被郭男3度帶
往汽車旅館性侵。
張女報案指控,她於103年元月間被郭男帶往汽車旅館性侵,過程被被拍下,郭男以此為
要脅,事後又將她帶往摩鐵性侵2次。郭男應訊撇清性侵,指稱與張女確實發生過3次性關
係,但都是在103年的6、7月間,張女指稱的元月,雙方根本還不認識。郭男另提出與張
女的LINE對話記錄,內容為張女傳訊稱:「所以你接受我跟女生在一起,然後又跟你在一
起嗎?」等。
桃園地檢署依此認為,張女的性侵指控並非事實,偵結將郭男以不起訴處分,而郭男不甘
張女腳踏兩條船,還誣賴他性侵、堅持提告,檢方今將張女依誣告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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