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女砲友說不他還硬上 結果被告性侵(動畫)
3.完整新聞內文:
擔任麵包師傅的林姓男子與小茹(化名)是多年好友,為了追求她,天天都等小茹下班、
聊天,兩人過從甚密,有過性行為,某日,兩人在小茹所租的套房聊天吃宵夜時,因小茹
吃安眠藥準備睡覺,林男問她要不要做愛被拒絕,但林男竟趁小茹昏睡性侵得逞,小茹事
後提告,林男辯稱「以為她是開玩笑」,宜蘭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8個月徒刑
,緩刑3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與小茹是認識多年的朋友,因欲追求小茹,自2015 年10月起,近
乎每晚都會到小茹位在宜蘭市住處等她其下班,與她閒聊後再離去,期間小茹也問過林男
是否要當她男友,兩人過從甚密,也有過多次親密關係。
林男在2015年11月16日晚上9時許,兩人在小茹所租的套房內聊天、吃宵夜,因小茹有服
用安眠藥習慣,於當晚10時許,她吃了安眠藥後準備入睡,睡前要林男回家,而林男在她
睡前曾問:「要不要做愛?」被拒絕。但林男見小茹服藥後昏睡,竟脫去小茹內褲,性侵
得逞。小茹因下體疼痛醒來並推開林男,林男才停止,翌日小茹報警。
庭訊時,林男坦承犯案,但辯稱以為小茹的「不要」是開玩笑。庭訊時,他坦承知道小茹
吃藥,但不知是安眠藥,當時確定小茹是完全睡著。
小茹說,雙方曾發生過3次性行為,也問過是否要當她男友等語,事後林男曾以LINE傳訊
向小茹道歉:「我的錯、對不起」,雙方達成和解並賠償。
法官認為,林男所為觸犯《刑法》乘機性交罪,審酌其一時衝動,為滿足私慾,不尊重女
性對於自我身體之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告訴人小茹身心受創甚鉅,惟念被告案發翌日即透
過LINE向小茹致歉、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未有前科,判他1年8個月,緩刑3年,期間交
付保護管束。(林泊志/宜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109/1031071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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