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官認證!闖紅燈就算沒被拍到仍可罰

作者: dogdogbus (廢材叔)   2017-01-10 11:33:45
瓦倫達:台灣人最討厭三種動物 蟑螂老鼠法官
垃圾法官 告我阿
本人親身經歷
我開過斑馬線還在黃燈
過對面斑馬線才紅燈
這警察把我攔下來 說我闖紅燈
我跟他說 你警車在我對面車道那麼明顯 我很確定黃燈
我幹嘛當著你的面闖紅燈
我闖紅燈的證據勒
他就是說 我看到了 然後說你不爽去申訴
我就去申訴了
那法官也是說 警察沒理由誣告你 被駁回
幹你的法官
1.就算警察沒理由誣告 警察難道不可能犯錯?
2.警察為什麼不能誣告?
3.警察動機很多 獎金 績效 長官壓力 為什麼警察就是對的?
警察舉證犯罪 還要我證明我自己沒罪?
再講一次 幹你的 垃圾法官
※ 引述《cul287 (希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完整新聞標題:
: 法官認證!闖紅燈就算沒被拍到仍可罰
: https://i.imgur.com/J1TeXPy.jpg
: 陳姓男子開車闖紅燈,雖沒被警察拍到違規,但法官認為,警察目擊違規就是證據之一。記
: 者羅建旺/攝影
: 不要以為闖紅燈沒被錄到影或拍到違規照,就不能罰!
: 陳姓男子在104年11月14日中午12時20分許,駕駛自用小貨車,在宜蘭縣五結鄉五結中路二
: 段、中興路交岔口闖紅燈,恰巧被羅東警察分局五結分駐員警看到,當場攔停,開單舉發,
: 但陳姓司機說自己沒闖紅燈,要員警拿出證據,但陳闖紅燈,員警並沒有錄影或錄影,陳因
: 此拒絕簽收罰單。
: 不過,陳姓男子最後還是接到開罰的裁決書,監理單位裁處他罰鍰4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
: 點,陳姓男子不服,向宜蘭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強調人雖在現場被攔下,但沒有闖紅燈
: ,事後沒有違規通知單,只有裁罰單,也沒有他違規的證據,要求撤銷處分。
: 警方與監理單位認為,這是執勤人員目擊攔停舉發案件,沒有違規採證影像、照片,但闖紅
: 燈的違規行為瞬間發生且時間短暫,客觀上自難要求執法員警採取科學儀器攝錄才能舉發,
: 違規人拒絕收受舉發單,只要員警將違規事實、應到案時間及權利告知違規人,即生送達效
: 力,裁罰無誤。
: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員警作證,細述陳闖紅燈違規與舉發過程,法官認為,員警沒理由是
: 為了公務績效或其他原因而誣賴陳、而要冒著被行政懲處,甚至偽證罪的風險,也沒有與陳
: 有任何怨隙,員警證詞可信。
: 法官認為,交通勤務警察執行勤務時恰巧目睹,事實上不便立即以攝影、錄影器材取證的情
: 形所在多有,且違規事實由人的感官即可充分判定,非必以科學儀器始能偵測得知,以維秩
: 序、安全,警察得當機處分。
: 法官認為,況且員警觀察程度遠較一般人更為專業,誤判可能性極低,應不致有所誤認,況
: 且舉發交通違規,舉發照片或影片不是唯一證明方法,員警親眼,具結證述,也是認定的證
: 據方法,因此,判陳姓男子敗訴,還是要罰。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udn.com/news/story/7321/2220431
: 5.備註:
: 機車闖紅燈 員警目睹判免罰 https://goo.gl/3MfAsX
: 貨車闖紅燈 員警目睹判免罰 https://goo.gl/XvNW4I
: 我們的法官到底出了甚麼問題?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7-01-10 11:34:00
你可以上上訴啊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01-10 11:34:00
不然行車紀錄器誰要買=.=就是一堆低能搞的民眾那麼麻煩要自保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01-10 11:35:00
行車紀錄器買車同時就該買,跟保險一起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7-01-10 11:36:00
法律人可能會叫你多讀書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7-01-10 11:37:00
作者: quinietos (quinientos)   2017-01-10 11:38:00
證人看到你闖 可不可信
作者: rufugy (桃園昇)   2017-01-10 11:38:00
沒錢怎判生 這裡是鬼島
作者: j7862278622 (瞎子看到啞巴說瘸子在跑)   2017-01-10 11:39:00
警界不少垃圾 同情推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1-10 11:40:00
有罪推定原則的示範
作者: angraer (>.^)   2017-01-10 11:40:00
沒裝行車記錄器?法官判敗訴就是恐龍法官,那世界上不存在不恐龍的法官了
作者: Agilitar (Agilitar)   2017-01-10 11:42:00
哈哈笑你,乖乖繳罰單吧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1-10 11:43:00
垃圾法官警察蛇鼠一窩幹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7-01-10 11:45:00
這時候怎麼沒人拿國外來當例子了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7-01-10 11:46:00
因為這是行政罰 不是犯罪 所以標準比較寬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7-01-10 11:46:00
歐美日警察抓現行也沒在要求照片影片證據的到台灣就變成恐龍法官警界垃圾這樣?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7-01-10 11:49:00
你看到警察了 你還去做那種容易令人混淆闖紅燈的動作搶黃燈 一直是難判斷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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