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fault (Not my fault)
2017-01-11 04:28:36說真的 你要多妻
根本不需要法律給你們約束
我以前在高級公寓做過保全
一個有錢人+兩個正妹 每天恩恩愛愛的
快活似神仙 真的相愛 就不必法律來約束
反而結婚以後就有分大小 反而整天吵架
相愛最終目的是結婚? 這只是你被戀愛戲劇給洗腦而已
從古自今 結婚只是為了 生產 壯大家業的 契約而已
近代開放自由戀愛以後 根本沒必要結婚
20歲跟20歲正妹 30歲跟20歲正妹 40歲跟20歲正妹 50歲跟20歲正妹 70歲都可以了好嗎
你說有小孩怎麼辦? 有能力就養阿 幹嘛結婚 一定要一個爸爸一個媽媽?
你護家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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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我以前曾經愛一個女的 愛到當她的寵物都OK 只要可以在她身邊就好
好希望以後 家庭成員 有寵物這一個選項 還有開放人類可以當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