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叉僱用省成本? 勞動部︰未必划算

作者: tryit0902 (貓空都是貓)   2017-01-11 15:51:52
交叉僱用省成本? 勞動部︰未必划算
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僅半個月,不但部分行業漲聲四起,還傳出許多資方規避新法的措施。
針對新法衍生的問題,勞動部昨天下午和全國各縣市勞動主管機關舉行年度會報,彙整執
行勞檢經驗及針對疑慮案例進行法規釐清,更共同宣示要落實週休二日與保障勞工權益的
決心。
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新法上路後仍會持續與勞資雙方溝通,並呼籲建立勞資互信,才能
使勞資雙贏。對於新法上路後的前六個月為宣導與輔導期,之後才會進入檢查期,被外界
認為恐成為勞檢空窗期;郭芳煜則強調,這六個月並非寬限期,而是因應新法上路的調適
期;他說明,法理不外人情,希望新的制度推動後是真的能夠解決問題,同時也希望能讓
雇主有足夠的時間熟悉新制。
勞動部列舉新制上路後多類爭議,並提出說明。首先,若雇主大量進用派遣或改僱傭契約
為承攬,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指此需依個案認定,若確為僱傭關係,雇主應遵守勞動法
令之勞工權益。

有僱傭關係 須提繳勞退金等
若雇主調移國假、休息日與工作日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指出,假日調移需經勞工同意,
非雇主可單方變更。而傳有雇主交叉僱用,以減少休息日出勤成本?勞動部表示,只要有
僱傭關係,雇主都須遵守勞動法令規定之特休假、提繳勞退金等規定,雇主未必划算。
此外,若雇主將特休假未休的工資改為年終獎金,或將年終獎金改為特休工資及加班費的
年終獎勵金?勞動部說明,雇主不可限制勞工安排特休時間,年度終結後,未休的特休假
都應折抵為工資。而特休、加班費是雇主的法定義務,與年獎福利性質不同,若有更動,
需勞資雙方協商。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70150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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