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伸冤無門 福建93歲老翁的600年老屋被拆

作者: a78615 (XD)   2017-01-11 23:05:16
1.媒體來源:
大紀元
2.完整新聞標題:
伸冤無門 福建93歲老翁的600年老屋被拆
3.完整新聞內文:
【大紀元2017年0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報導)福建莆田市荔城區93歲的林文鑾
因房屋被非法拆遷至今居無定所,其兒媳因合法上訪維權被非法抓捕,目前仍被關押在莆
田第二看守所。
林文鑾的委託代理人陳麗華表示,林老和兒媳從法律上看均無罪。
林文鑾因上訪、起訴無門,於1月10日致信莆田人大,控訴荔城區政府非法關押其小兒媳
陳燕玉,非法拆遷其近600年歷史的老屋。同時由於大陸沒有媒體替林老發聲,他只能投
稿大紀元,希望替民眾發聲的大紀元報紙能將他的冤屈昭告天下。
孝順兒媳替公公維權被關押
2010年9月24日,林文鑾老人被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黃石鎮政府工作人員強行抬出從明朝
遺留下的老屋,隨後老屋被強行拆掉,從此林老走上維權之路。其小兒媳陳燕玉受林老委
託逐級上訪,於2015年11月被荔城區政府從北京帶回當地,非法關押至今,約420天。
「我和快90歲的老伴無家可歸,到處漂泊,這兒住住,那兒住住。」「我小兒媳沒有擾亂
治安啊,她是個很好的母親。」
陳燕玉由於不忍心看到公公為此奔波,於2012年11月29日開始替林文鑾上訪維權,屢遭阻
攔,最後被迫到北京上訪。
「聽我兒媳婦說,剛到北京,就被警察給攔住。被押回來之後,他們做個假證,說擾亂滋
事啊。一個弱女子,怎麼擾亂滋事啊?」
2015年11月陳燕玉被荔城區政府以「尋釁滋事罪」非法逮捕,目前關在莆田第二看守所
705號。
「『尋釁滋事罪』是個流氓罪,是以取樂為目的的。」 林文鑾的委託代理人、莆田市涵
江區新涵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工作者陳麗華告訴記者。
她還說: 「陳燕玉去天安門也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情啊,只是希望他們的問題能得到解
決,並沒有為了取樂。」
目前,陳燕玉一案已經開庭有近三個月,至今沒有判決,且家屬沒有接見權。
「再不接見,我就叫我所有的孩子一起上北京,坐在天安門廣場,我要一直坐到死為止,
我都不吃飯,我要餓死,讓全世界都看到:我們這個文明、法制的社會,地方政府還有這
麼腐敗的、不講道義的人。」林文鑾說。
荔城區政府以欺騙手段強拆林老房屋
2009年,林文鑾所有的莆田市荔城區黃石鎮玉塘街29號商住綜合樓房被莆田市荔城區政府
列為黃石鎮舊街改造片區。次年5月,該區改造指揮部工作人員背著林文鑾採取欺騙的手
段,讓林文鑾的小兒子林建華和孫子等人在《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上簽名,並補簽
《分戶申請書》。
陳麗華表示,莆田市荔城區政府採取欺騙的手法獲得拆遷林文鑾房屋的權利在法律上是無
效的。
由於合法的上訪途徑被堵住,2011年8月2日,林老只得以「確認合同無效」為由,將莆田
市土地儲備中心、莆田市荔城區政府、黃石鎮舊街片區改造征地拆遷安置指揮部告上法庭
,然而此案一審長達一年,最終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
之後,林文鑾又起訴至福建省高級法院。2014年10月15日,福建省高級法院以「原判決、
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為由裁定:指令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林文鑾的確
認合同無效的案件。但是莆田法院再次將本案確認無效的訴訟案件駁回。
林文鑾的控告信中描述,莆田市荔城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無視法律,違背居中審理的原則
,扮演了被控告人的訴訟角色,包庇、縱容荔城區政府的暴力拆遷、炮製假證,又採取法
律遊戲的方式故意拖延時間,顛倒是非故意錯判。
「他們抓住在拆遷時畫的一個平面圖紙上有林老的簽字,就認定林老把房屋過戶給他的兒
子,但是這個拆遷是必須被拆遷者簽字才能生效的。」2010年就開始接手此案的陳麗華說

林老向大紀元求救
林文鑾一案歷經多次的上訴、再審、指令再審、發回重審、裁定、再上訴、指令再審、再
上訴。
林老表示:「我老人就這一點錢,為了打官司、為了治病,一年到頭,花的差不多,沒辦
法再去花錢。以前大陸有些媒體和我兒子聯繫過,但是他們問我要錢,我沒有錢給他們,
就再也沒有消息了。」
「大紀元這個報紙很出名,聽說過這個報紙都是替老百姓講道理的報紙。請你幫幫我們!

1924年出生的林文鑾,於1949年從台灣回大陸,1953年開始從事教育工作。他的大兒子近
70歲,小兒子60歲,小兒媳陳燕玉55歲;兩個30多歲的孫子因家裡無房子,到現在也沒有
結婚;遠在台灣的另一個兄弟也沒有音訊,是死是活無從知道。
「我們都是為人父母,需要給孩子留下安居樂業的生活基礎啊。」#
責任編輯:高靜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1/11/n8692474.htm
作者: liliumeow (給我鮭魚就跟你走><)   2017-01-11 23:06:00
未看先猜大紀元或是新糖人
作者: CYL009 (MK)   2017-01-11 23:06:00
作者: wade2003543 (無憾了)   2017-01-11 23:06:00
螂性
作者: ah937609 (客兄)   2017-01-11 23:07:00
活93年夠本了
作者: NaaL (Skyline)   2017-01-11 23:08:00
600年老屋?那是什麼朝啊?
作者: lifehunter (壟天)   2017-01-11 23:09:00
要被消失了~
作者: Su22 (裝配匠)   2017-01-11 23:09:00
宋?
作者: hwc (totoro)   2017-01-11 23:10:00
這個文明、法治的社會?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01-11 23:10:00
支那式法治社會
作者: molittlesky (魔小空)   2017-01-11 23:13:00
台灣真落後 只能靠被自燃 偉大的中國厲害多了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7-01-11 23:15:00
說過這個報紙都是替老百姓講道理的報紙<-鄉民表示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7-01-11 23:17:00
只有五毛才會噴大紀元新唐人 是有多玻璃心?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7-01-11 23:56:00
沒事兒 沒事兒 共產國家 私人無土地所有權 政府收回土地豈容你小民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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