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後人人自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句話。
但是自從偉大的馬英九前總統將兩公約入法後,就不再是如此了。
由於有兩公約的保障,使得殺人犯在法庭上得到較高的地位,不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了
在兩公約入法後,只會有更多像謝依涵這種「只殺一、兩個人」的死刑犯得以逃過死刑。
除非是殺四個人的鄭捷,否則看看目前等待槍決的四十幾位死刑犯,如果「只殺一、兩個
人」,提出非常上訴後,也可能會改判無期。
所以鄉民們將來如果要預謀殺人,必須帶著計數器,殺到兩個人後就停下來,如果還有想
要殺,卻因為殺滿兩個人不能再殺下去的話,就去暗網買兇殺人,這樣就可以逃過死刑。
改判無期後,關25年假釋出來又是好漢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