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時薪100元特休30天只休7天 開罰公司4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1-11 07:17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彰化縣政府前年稽查一家紙器公司發現時薪工陳姓員工時薪只有100元,比基本工資120元
低;另名陳姓老員工應有特休假30天,他卻只休7天,彰化縣政府開罰4萬元,該公司不服
提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確定,不能再上訴。
最低工資調整後104年7月1日生效,彰化縣政府前年9月到該紙器公司稽查,發現有員工時
薪100元,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0元;還有人依法應有30天特休假,卻只休7天,開罰4萬元
。
業者不服提訴願,被縣府駁回,再提行政訴訟,彰化地院駁回,業者上訴,台中高等行政
法院駁回確定,業者要繳4萬元罰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7269/2222255
5.備註:
0.0....罰的好重喔!!!!
修法前:起薪違法+特休假違法=4萬
修法後:起薪+休假+加班費=?萬
最多兩萬....不能在多了!!!
重點是....罰了錢有把該補給勞工的錢付了嗎?
在這樣罰下去有多少企業會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