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朱立倫- 工業污染

作者: hhh99876 (JZ0314)   2017-01-13 03:39:47
我是新北市土城區的住民。也是長期支持國民黨的民眾...
: 但是我們的生活真的很痛苦.....。
: 我們社區旁,有間工廠,噪音履履超標,但環保局的人百般阻撓就是不願意照
: 標準確實做檢測,讓我們的身心24小時曝露在5x分貝的噪音下,不得安寧。
: 戶外實測: 7-8x分貝
: 室內實測: 依住戶位置4-60分貝
你的數據從何而來?是環保局量的?
上面你給的數據明顯是全頻
依據噪音管制標準3類標準 日65晚60夜55
5x明顯只有夜間有機會超標 5到那裡也不說清楚
: (二)噪音管制區劃設
:   1.第一類噪音管制區:環境亟需安寧之地區。
:   2.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之地區。
:   3.第三類噪音管制區:以住宅使用為主,但混合商業或工業等使用,且需維護其住

: 安寧之地區。
:   4.第四類噪音管制區:供工業或交通使用為主,且需防止噪音影響附近住宅安寧之

: 區。
: 我們並不是工業宅,是第三類住宅區
3類就是指鄰近工業區旁住宅
你自己也知道就是緊鄰工業區住宅 當初會購入不就因為便宜嗎 那這就不就是你要承擔的
?我知道你會說那也不能超標 但依據你給的數值對於有沒有超標含糊帶過 沒有的話明顯
是你主觀感受
: 而這間工廠的噪音有一部分是重依據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
第三類噪音管制區:以住宅使用為主,但混合商業或工業等使用,且需維護其住宅安寧之
地區。
3類宅本就是僅次於工業區標準低頻!即使我們再怎麼關窗、24小時戴耳
: 塞,仍然像在看重低音的電影一般,不斷振動我們。心臟、大腦永遠有被壓迫感,這不

: 形容詞!請想像您過去看重低音電影時,那種戰爭中飛機、坦克開過去的聲音如何震撼

: ,就怎麼24小時,每分每秒的震動與壓迫我們!
現在又變低頻了 跳針跳針跳針
真的十分痛苦、也十分絕望..無法有寧靜
: 的環境,休息、思考、閱讀,工作結束到了家裡,面對這樣的環境,
: 真的難受,十分的累....
: 環保局的人,從一開始的說室內檢測:
: 1. 必須"整棟大樓"的電源都要關掉,否則檢測會被影響不能做為檢舉依據。
: 2. 室內必須完全關窗才能做檢測。
: 3. 再到室外檢測:必須檢測地是我個人的私有地,我才能檢舉,即使是社區庭院也不
行?
你這樣描述的量測法明顯是低頻 量測法另一篇有人解釋我不說了 環保局量測的低頻數據
也沒看你貼出來 依然含糊帶過 都是你主觀感受 到底???
: 事後證明,通通都是欺騙............
: 數不盡的離譜理由與護航不堪玫舉,
: 讓我們必須找法條,一條一條自己看,跟他們辯跟他們爭...他們才願意測
: 而且態度十分藐視、敷衍、不尊重....過程不讓我們拍照存證
: 說來真是可笑...... 民眾檢舉竟然還要自己苦讀專業知識
: 平心而論!噪音並不是很難解決的問題!是廠商吃定我們而不願改善
: 環保局也吃定我們不懂法!不懂得爭取正義
: 就因為他們的腐敗.....,
: 幾十萬的隔音工程施作也不願意,就放任他們這樣子違害居民的居住權
: 我們買房在此,一輩子如此痛苦.....
: 而即使我們花自己的時間努力爭取,終於叮到他們願意檢測,結果超標。他們也只是
: 開立=限期改善=,過一陣子限改到期,他們再來複查,永遠都是合格。
: 再檢舉,再超標,再=限改=,再複查,再合格.......loop.....
: 持續三年,只要檢測時我們不在現場,檢測就永遠合格..
依噪音管制法第15條及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工廠(場)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第一次限期改
善,其改善期限不得超過九十日。改善期屆滿後,仍未符合標準者,除依規定處新台幣 6
,000 元以上 60,000 元以下罰鍰外,並再限期改善。
所以第一次限改後複查數據合格 那就是他有改善完成 合格你要怎罰 法律就這樣訂的 依
法行政謝謝
至於《腐敗》兩字你有證據?不合你意先抹黑帶風向再說?
: 問題是我們上班、半夜休息,能24小時配合他們叮復查檢測嗎? 何況他們有意阻撓....
: 我們的住宅是屬於第三類住宅,所以在噪音法規上,有比較寬鬆的標準。所以噪音超標

: 絕對比一般住宅區超標痛苦。
影響的是你 沒空也是你 專門伺候你就飽了?有意阻擾也請提證據 還是又帶風向?
回到第二點要買要自己承擔 要便宜又要純住宅區品質??????再者有沒有超標你根
本講不清
: 拜託朱市長,您本人願意花20分鐘來現場,可以改變我們的一生,
: 聽聽我們的切實痛苦的心聲,我們真的十分痛苦。
: 聽我們的切實痛苦的心聲,我們真的十分痛苦.....
: 聽我們的切實痛苦的心聲,我們真的十分痛苦.......
: 聽我們的切實痛苦的心聲,我們真的十分痛苦................
: 這間公司確確實實的違法,卻法無可治...........
: 腐敗.............................................
雖然我也不喜歡他 但是為什麽要什麼事都要把自己看的很重 好像應該要動用所有資源幫
你處理問題 敢問閣下是?
作者: dean1217 (壞蛋艾力克)   2017-01-13 03:49:00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7-01-13 04:21:00
可能希望有覺青免費幫忙抗議吧
作者: j3699939   2017-01-13 04:54:00
不管啦 你們要幫我講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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