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不是可以請人假日上班
平日放假就不用給加班費呢?
這樣很奇怪欸 明明假日上班的時薪比較高
怎麼算都虧啊
每間老闆都輪流請人上假日班
然後給他放平日不就不用算加班費了?
※ 引述《Siegfried921 (白兔,♂的)》之銘言:
: 自由
: 勞動部︰例假、休息日可彈性挪移
: 〔記者吳柏緯、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發出新函釋,強調只要遵照「七天週期內必須
: 有一日例假」、「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兩個原則,例假、休息日經過勞工同意,
: 可以在週期內任意挪移,大幅增加排假的彈性。
: 一例一休在去年十二月底上路前,勞動部先在去年十月以新的函釋解釋勞基法「七休一」
: 的原則,並取消一般情況例假可挪移的規定,避免勞工連續出勤超過六天。不料一例一休
: 上路後,因為無法挪移例假、休息日,造成雇主排班的困擾,勞工也無法依其需要調整假
: 期,造成不小的反彈聲浪。
: 日前高雄市勞工局更發函希望勞動部能解釋得更清楚。勞動部說明,去年十月施行的函釋
: 主要是避免勞工連續上班超過六天,因此第七天用休息日或例假斷開連續出勤日數,讓勞
: 工休息。若是勞資雙方經過協議挪移例假或休息日,只要遵守「七天週期間有一天例假」
: 與「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兩個規範,原則上並不違法。
: 舉例而言,若一名勞工事前已排定本週例假為一月十日星期二、休息日為一月十四日星期
: 六,按照原本大眾的認知,下一次的例假應該是下個星期二、一月十七日,但經過勞工同
: 意,可以挪至該週期中的其他日期。
: 如果下週的十七日訂為休息日、廿日為例假,只要十四日的休息日沒有出勤,勞工可以同
: 意十七日休息日停休加班,如此一來,十日與廿日前後兩個例假相隔超過六天,也因為中
: 間有一天休息日已經休假,讓連續出勤未超過六天,就不會因此違法。
: 勞動部表示,若雇主不遵照兩個原則排班即違反勞基法,可處兩萬至一○○萬元罰鍰。
: https://goo.gl/jkoP6h
: 備註:
: 砍勞工七天假? 林全反駁:讓全國休假一致
: https://goo.gl/U7lEPw
: 我不反對彈性,但這根本是開後門讓雇主省錢,把原本例假日或熱門節日調成普通上班日
: 以,而且經過勞工「同意」,ㄎ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