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幸福企業 台積電籲放寬加班上限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7-01-13 11:35:58
※ 引述《Qoo2222 (Qoo2222)》之銘言:
: 主要是GG想要支付加班費吧
: 受限於法規 目前加班費有上限
: GG狀況不清楚
: 但有些公司是先加班 然後多出來的部分積著
: 然後往下個月推送
: (假設隔月沒加滿就可以支付)
: 不過提升加班時數是兩面刃
: 一方面來說確實可以提高收入
: 但是也會增加加班的可能
: (不過GG可能加到人體極限了 所以沒這個問題)
阿呆喔,有良心?
真的有良心純只想付加班費,可以轉各項其他的名義發給
甚至也可以向各地孬工單位申請責任制,在依照少數說
責任制只突破工時,不妨礙給付加班費就好了。
不然為啥過勞死條款的上班時間,永遠大於正常上班 + 最高加班時數 甚多?
就是到時候每週上限比現在再多五以後,讓你累倒、生病、撞死
早早逃亡,免得留一堆累積六到十年,公司卻不想升上去的OP,
讓這些人每年因為年資累積可以領比新人多幾成的薪資加分紅
在OP這塊無法藉由常態的新人流動來減低成本啊。
少一塊省一塊是不懂喔?
真的這樣想付加班費,工程師出來說說領多少?
一下子說可以藉由加人手應對,一下子又說要增加加班時數,不矛盾嗎?
是要立刻練這樣多兵,送到匪區或者在台擴廠喔?
呵呵
作者: nhkbb86721 (苗栗鄉巴佬)   2017-01-13 11:37:00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工程師不符合勞基法84-1條責任制職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