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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女店員謝依涵,因涉犯殺害熟客陳進福夫婦雙屍命案,高院
更二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謝女暫時逃過一死。對於不判死刑所要面對的承擔和勇氣,審
判長林瑞斌接受《上報》專訪時,心情平靜地表示,作出這樣的判決並沒有什麼特別,法
官是本於職權做出合法適當的判斷,他沒有受到任何的干擾。
林瑞斌表示,他很清楚外界對該案判決的期待,社會的期待與法院的判決,是否出現過大
落差,「我們不會輕忽這當中的落差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他說,判處死刑是非同小可的決定,做出判決之前,必須周延審慎考量各方面的事項。刑
法第57條「刑罰之酌量」,授權法院可以裁量,加上「兩公約」的公政公約,犯情節最重
大之罪才能判死,兩者連結,在此範圍做判斷,即便如此,判處死刑最困難的還是標準何
在?
林瑞斌說,犯罪的因素很複雜,表象是分故意或過失,但即便是故意本身背後的因素,也
可能是個人、家庭、社會或綜合的因素,精準地認定某個原素,這是神在做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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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判決,要考量被告是否還有教化的機會,即便是一點點」,他說,只要有教化可
能,判死就等於剝奪其重新做人的機會,一點機會都沒有,這是最大考量。
以此案為例,林瑞斌說,謝依涵在之前沒有前科,在成長、求學過程、工作表現都正常,
同事評價都很正面,在看守所的表現良好。經台灣大學趙儀珊教授及警察大學沈勝昂教授
對謝依涵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都認為她沒有反社會人格,不是典型犯罪,也均認定謝依涵
矯正可能性甚高。
「謝依涵謀財害命,手段兇殘,行徑冷血,惡性重大」,是林瑞斌對此案的評議,因此在
審判上絕對沒有輕忽情節和手段。但即便動機手段冷血,整體看起來她應該是還有教化的
可能,要給她再社會化的機會,比較適當。
對於死刑的看法,林瑞斌說,每位法官可能基於不同的宗教信仰、政治理念或主觀因素等
,而對死刑存有特定的立場,但他認為當法官要揚棄這方面的束縛或干擾,因為現行法律
規定有死刑的判決,不應因個人信仰或主觀因素,干擾法官該做的判斷。
「我對死刑存廢沒有成見,也沒宗教信仰等,也不應受這些因素影響。」林瑞斌斬釘截鐵
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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