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y1226 (QQ)》之銘言:
: 撇開一例一休政策的優缺點不討論,光是「你們自己要跟雇主說!幹嘛找政府抗議」的講
: 法本來就是失言了,真這麼灑脫輕鬆那要勞基法何用?最低薪資和各項權益都全都交給"
: 市場機制" "勞資雙方協議"不就好了!
: 薪水給太低?自己跟老闆說啊!
: 責任制不給加班費? 自己跟老闆說啊!
: 工時過長?自己跟老闆說啊!
: 反正......你奴工怪誰?應該每個人都可以不加班就不加班考績拿A+,還能拿年終獎金才對
: !
: 是勞工的問題還是老闆的問題?
問題是現在勞基法已規定好了
一例一休 每週40小時 的工時也低於 雙週84小時+7天假
怎麼算都是薪水會變多 不然就是工時會減少
然後你在那邊抱怨老闆不照勞基法 薪水反而變少
到底要怪誰啊??
難道政府還要每天派一個人去你公司盯著老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