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ri030 (木x3=森)
2017-01-15 06:14:51※ 引述《Top5566 (湯伯56)》之銘言:
: 蘋果
: 【傷心片】男大生搭錯車遭撞死 父母求償只獲賠10萬
: 新北市郭姓男大生2013年9月在樹林火車站買票搭車回板橋住處,但誤上沒載客的太魯
閣
: 號到樹林調車場,郭男發現後,下車沿鐵軌走回樹林車站途中,不慎遭另一列車撞死,
郭
: 男父母因此向台鐵請求國賠562萬餘元,但台北地院認定是郭男自行走鐵軌致死,不符
合
: 國賠規定,但郭男買票搭火車意外喪生,依《鐵路法》相關規定要賠郭男10萬元,可上
訴
: 。
: 郭男父母主張,兒子於2013年9月9日晚間11時在樹林火車站買票搭車回板橋住處,見太
魯
: 閣號停在月台毫不猶豫就上車,覺得不對勁時,該班車開到樹林調車場,於是下車沿鐵
軌
: 走回樹林站,豈料,途中遭一輛區間車撞上慘死。
: 郭男父母認為,台鐵樹林站包括站長等所有站務人員均為公務員,未確實確認該輛已不
再
: 載客的太魯閣號停在第二月台,導致郭男誤搭該列車到樹林調車場,調車場人員也沒監
控
: 、清查並有效引導回樹林車站,導致郭男沿鐵軌返回樹林站途中遭區間車撞死,有嚴重
疏
: 失,應依《國賠法》負賠償責任。
: 台鐵則主張,該事故應適用《鐵路法》而非《國賠法》,且郭男是自己誤搭太魯閣號到
調
: 車場,過程中並未聯絡車場人員協助,反而自己沿著禁止跨越的鐵軌,試圖走回樹林站
,
: 以致途中被撞死,相關站務人員被控業務過失致死部分也都已不起訴確定,證明台鐵並
無
: 疏失。
: 至於調車場非公共設施供公眾通行,台鐵並未怠忽職責,郭男父母無權求償,就算台鐵
也
: 有疏失,也因郭男疏失而減少賠償金額。
: 法官認為,本案是鐵路事故,依法適用《鐵路法》而非《國賠法》,又當天樹林車站告
示
: 板有顯示「注意:終點站樹林進場列車,請勿搭乘。」也有播放「本次列車僅到本站為
止
: ,其他旅客請勿上車」,又有2名清車人員交錯清車,已盡管理之責,又鐵軌本來就屬
危
: 險區域「禁止跨越」,郭男擅入鐵軌本有疏失,又有電話可聯繫卻無作為,因此郭男父
母
: 無權請求賠償。
: 但法官認為,因郭男買票搭車已與台鐵有運送契約存在,自應依《鐵路法》及《鐵路行
車
: 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第4條「鐵路機構因行車或其他事故,致人死
亡
: 或傷害,而能證明事故發生,非可歸責於鐵路機構者,對於受害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
酌
: 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的規定,賠償郭男父母10萬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114/1034858/
……
其實我比較好奇的地方是
男大生是真的無心搭錯車嗎?
首先太魯閣沒記錯應該是不發售無座票
就算拿其他票上車也要當作無票加收
那當初是否要故意逃票
到站才發現搭錯?
而到了調度站手持的又是其他車種的票
於是才不敢求助站務人員……
人死了隨便你說,你還可以說他是外星人派來的間諜,怕被地球人發現
作者:
iam18qt (iam18qt)
2017-01-15 06:54:00自己三寶到死了有很可憐嗎?
作者: shadowless (....) 2017-01-15 06:56:00
一步錯步步錯
作者: monster (宅嬤) 2017-01-15 07:05:00
台鐵應該上訴,對方無票搭車,哪來樹林到調車場的票
作者: tddt 2017-01-15 09:40:00
笨死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