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算大。真正嚴重的是加班彈性被嚴格限制住了。原來僱主只要開張有錢賺,有訂單要趕
: 工,就可以花錢來解決排班的問題,勞工也可以為了錢而自願多上幾天班,現在則是想花
: 錢和想賺錢都沒辦法,那麻煩就大了。
其實這是人權思維的問題
如果認為賣器官賺錢是不道德的
那麼為什麼不覺得 超時工作賣健康是不道德的?
明明賣器官 可以讓一個家庭 從金錢地獄翻身
為什麼不准?
為什麼超時工作一個小時,多賺幾百元或幾千元
是無所謂?
超時工作會過勞死
器官捐贈 在健全醫療之下,也可以活的很好。
那麼考量的點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