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歸還手機反挨告!失主嗆「你態度差」 她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1-15 19:30:22
※ 引述《charles0939 (希望)》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完整新聞標題:
: 歸還手機反挨告!失主嗆「你態度差」 她怨:好心被當賊
: 3.完整新聞內文:
: 歸還手機反挨告!失主嗆「你態度差」 她怨:好心被當賊
: http://i.imgur.com/XCc9Zh1.jpg
: ▲整起「竊盜案」已經偵結,Vanessa夫妻倆獲不起訴處分。(圖/網友Vanessa授權提

: )
: 網搜小組/採訪報導
: 冤家路窄!女網友Vanessa在臉書爆怨公社PO文表示,去年4月意外撿到一支手機,與失

: 連
: Vanessa受訪時表示,2016年4月時先生意外撿到一支手機,當時手機呈現關機狀態,一

: 機
: 不顧妻子Vanessa反對,夫妻倆一同驅車前往林口某警局將手機交還給失主,「沒想到

: 一?
: 事後廖男真的提告竊盜,Vanessa為此也跑了上法院,幸好法律最後還她清白,終於在1
0
: 月?
: 原本看似已經告一段落的案件,卻又在偶然間再起漣漪。Vanessa日前透過臉書幫朋友

: 找?
: 廖男獲悉自己成為討論焦點後,透過友人表示希望可以截取「爆怨公社PO文」,「我需

: 那
: 針對廖男的對話內容,Vanessa表示,「我並沒有收到道歉與感謝,而且什麼是『態度

: 佳?
: ▼廖男與朋友對話,要求友人到「爆怨公社」截取Vanessa的貼文,「先蒐證,看她誠

: 」?
: http://i.imgur.com/VMV7Bpu.jpg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114/849177.htm
: 5.備註:
: 其實這事粗步看起來
: 拾獲手機的女士態度比較差點
: 當初就該聽她先生的話
: 以同理心好好處理
: 不聽
: 反而一見面就要感謝
: 如果想要實質感謝
: 依民法即可請求一成價值
: 但看了遺失者的的fb對話
: 他當初有感謝
: 且已在不知誰拿的情況下報了案
: 才有竊盜罪這一公訴案件立案(中國稱立案,台灣無此立案制)
: 遺失者說了
: 他想撤案也撤不了
: 所以這位女士就去爆x公社大聲訴苦了
: 我如果是掉手機的人
: 看到這樣說我
: 也一定覺得很冤枉
: 以上也只是我看這篇報導得出的感想
: 資料有限無法再詳論^_^
: ps.另外此女士截取他人臉書對話,已有侵害他人之個資,如何再授權給媒體?
剛看了一下新聞附的不起訴書小片段,提到的健身房,想說是什麼意思?
然後google之前在爆x公社所po的文,就有多一點點的線索了,原來
失主與拾主(或稱誤拿者,或稱?)是同在一間健身房的會員阿,
那愛鳳手機怎麼會上了別人車,遠離主人呢?為什麼撿到沒交給健身房管理處或送交警局
呢?
這些疑問從拾主太太爆料資料,還不足以做整體判斷ˊ_>ˋ
如果能po出整份不起訴書,或許能大概了解事情原貌吧?
至於誰態度如何如何問題,各說各話吧ˊ_>ˋ
不過拾主太太人面還真廣,議員和記者都可以就近諮詢+_+
http://i.imgur.com/sJdjQU5.jpg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17-01-15 19:31:00
你腦補王
作者: SGshinji   2017-01-15 19:35:00
還來阿?廖先生
作者: Muroi (絕對要爬上去!! ~"~)   2017-01-15 19:37:00
就目前看到訊息,比較相信太太
作者: tv5566 (爽)   2017-01-15 19:37:00
檢到有還就不錯了 腦補哦
作者: SGshinji   2017-01-15 19:38:00
腦補成這樣 給你看什麼有用嗎
作者: tv5566 (爽)   2017-01-15 19:38:00
有些人就是不要人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7-01-15 19:45:00
同一間會員就是一定在健身房撿到 原來這叫推理XDDDD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7-01-15 19:49:00
推論的結論又不敢寫,科科啊 你不是原po嗎? 怕文章沉了 又回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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