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那年 我18歲 她也18歲
高三時在補習班認識的 坐在我前面
大學聯考結束後 鼓起勇氣打電話約她出去 我記得是去安平
不知道哪來的勇氣 走著走著 就牽起了她的手 沒有告白 很自然而然在一起了
那天晚上睡不著覺 一直想著說 有女朋友了 然後呢?以後要怎麼做?
放榜後 我考上中興 她念成大夜間部 開始遠距離戀愛
在那個沒有手機的年代 要維持遠距離的愛情 難度更高了
尤其是 她白天在市政府建設局當雇員 晚上要上課 所以 講電話的時間有限
而我入選了棒球校隊 週末幾乎都要練球或是友誼賽 而且 寒假要春訓 暑假要秋訓 所以
一年之中回台南的次數很少
在大二那年的耶誕節前夕 我收到了她的信 她說 白天上班 晚上上課 真的讓她覺得好累
希望我們能分開一陣子 好好思考彼此的未來
這是分手信吧...
我決定捍衛自己的初戀
隔天 我翹了整天的課 回台南想跟她把話說清楚
但是 我卻連一句話都沒說
因為 就在我到達市政府側門時 看見有位男生牽著她的手正準備去吃午餐
我想 他們沒看到我
我想 我才是多餘的那個人
我想 我的初戀結束了
我想 那就安靜的離開吧
在北上的自強號上 用外套矇住我的臉
眼淚沒有停止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