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丟臉!狼運將性侵案全韓撻伐 韓媒怒批台「治安非常差」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7-01-17 17:13:25
計程車問題一直都沒有人有尬次解決
藍綠都一樣
經典的在這裡
https://goo.gl/qFQQPv
後續呢? 該抓的有沒有抓? 該管理的有沒有管理?
要求計程車司機沒有前科很過分嗎?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
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
十九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
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犯了上開罪行,就算有前科也可以執業
然後再說到燃料費更是莫名其妙
如果燃料費不隨油徵收,根本就是全民買單補貼各種營業用車
說好的租稅公平呢?
轉型正義大概除了搞新的轉型迫害之外,沒有正義可言吧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1-17 17:14:00
民進黨說正義就是正義,不同意支那9.2帽子就來了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7-01-17 17:14:00
滾啦 S了還回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17-01-17 17:15:00
9.2滾 下去領500
作者: sionxp ( )   2017-01-17 17:15:00
應該新增 性侵犯 不能開計程車
作者: chadcooper (還在尋找穩健的下一步)   2017-01-17 17:16:00
柯文哲出來負責任
作者: skaterboy13 (滑板男孩)   2017-01-17 17:22:00
計程車會這樣都是UBER害的! UBER出來負責!叭叭!!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7-01-17 17:23:00
垃圾汁汁們玻璃心又碎惹
作者: s8018572 (好想睡覺)   2017-01-17 17:29:00
去黨產叫迫害? 你說改計程車法 我贊成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1-17 17:51:00
帶風向帶到黨產喔? 現在風向是白色恐怖你不知道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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