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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河內18日電)越南1名男子坐了17年冤獄後獲釋,當地司法機構經多次商量,同
意賠償給他逾100億越盾(約44萬3754美元)。
越南平順省(Binh Thuan)黃姓男子於1998年被法院依殺人和強盜等罪判處無期徒刑。由
於他與家屬持續上訴,堅稱無罪被冤枉,當地司法機關2015年重審此案,終於還他清白,
但獲釋時,他已經坐了17年冤獄。
平順省法院等相關司法機關隨後向黃男道歉,除了承認訴訟程序疏失,也釐清責任與懲罰
相關部門人員。
越南媒體今天報導,當地法院等相關部門經7次與黃男和家屬商量後,雙方日前達成共識
,黃男將獲賠逾100億越盾。
越南近年來陸續發生許多冤案,此前北江省(BacGiang)被判無期徒刑的阮姓男子坐了10
年冤獄後獲釋,隨後獲賠72億越盾;上月底又有被判死刑的韓姓男子苦蹲冤獄11年後重見
天日,法院等相關部門正與他和家屬商量,以安排道歉與賠償方案。106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