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輕軌工程爆偷工減料!廠商2人收押、3人交保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環狀輕軌地盤改良工程驚爆偷工減料!高雄地檢署檢肅黑
金專組主任檢察官葛光輝、檢察官林志祐前天(4日)指揮檢事官、調查局南機站調查官
搜索涉案台洋工程公司等6個處所,經檢方漏夜訊問,台洋陳姓實際負責人與許姓監工遭
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另有3人獲交保。全案擴大偵辦中。
檢方調查,台洋公司於105年間承作高雄市捷運工程局發包予某營造公司之「高雄環狀輕
軌捷運建設(第一階段)愛河高架橋吸引道C14車站統包工程」中之「軌道園區路基地盤
改良工程」時,明知該處係內政部公布之土壤液化高潛勢區,為使土質穩固,應依工程設
計施作直徑60公分、深度6公尺或7公尺之攪拌樁1千餘枝。
孰料,台洋實際負責人陳男(41歲)與掛名登記負責人的柯男(33歲)竟意圖為自己不法
之所有並基於詐欺之犯意聯絡,指示台洋公司股東兼領班陳男(48歲)、高男(45歲)及
工人只需施作深度2至3公尺之攪拌樁,並預先備妥合格之鑽心試體於驗收時調包提出,使
高雄市捷運局誤以為台洋公司施作之攪拌樁符合工程設計深度與強度,藉此偷工減料,詐
取地盤改良之工程款。
檢方指出,許姓(37歲)工地監造人員,明知工程有偷工減料及鑽心試體調包事實,仍涉
嫌以監造之職權護航,使台洋公司得於估驗計價階段自行換取預先備妥之深度及抗壓強度
均符合設計之攪拌樁送驗,進而通過查驗,致生損害於公共工程安全、監造廠商及高市府
捷運工程局之利益。
檢調4日搜索、傳喚7名涉案嫌犯與3名證人到案後,經檢察官林志祐、呂建興、董秀菁3人
漏夜訊問後,認許姓監工涉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等罪嫌、台洋公司實際陳姓負責人涉犯刑
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
見獲准。
另外,台洋公司登記負責人柯男、股東及領班陳男與高男經檢方偵訊,均坦承犯行,檢方
認無羈押之必要,訊後各以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交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39158
5.備註:
人家是幸福城市 這一定有什麼誤會啦
吱吱覺青:全台灣都有偷工減料 只是高雄比較衰被抓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