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中投、欣裕台遭認附隨組織 最高行駁回停止執行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中投、欣裕台不滿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依規定禁止兩公司處分近156億元
財產,日前提起停止執行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執行這項處分,國民黨、
中投與欣裕台未來不會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也無避免損害的急迫必要性,去年12月23日
裁定駁回國民黨與中投、欣裕台所聲請的停止執行,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抗告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投、欣裕台被認定為附隨組織,是單獨的行政處分,並不會直接影
響到公司後續處分財產的權利,且無急迫性及不可回復性,與停止執行要件不符。
一審法院認為,黨產會原處分是確認「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是認定國民黨
是否實質控制兩公司人事、財務或支配營業方式及法律關係,為黨產條例上具有重要意義
的認定。
這項認定雖直接影響兩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效果,但將來本案訴訟經法院審理,若認為違法
的話,即判決撤銷原處分確定,則確認效力隨即消滅,並沒有不可回復的情形。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在10月7日,針對中投及欣裕台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行聽
證會,接著在11月2日認定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
取得財產條例」規定,禁止兩公司處分財產,並須在四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成立至今的所
有財產。
黨產會11月25日決議國民黨在處分書送達日30日內移轉中投與欣裕台全部股權為中華民國
所有。國民黨、中投及欣裕台不服,均對黨產會「認定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及「30日內收歸國有」兩項處分各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已裁准停止執行中投及欣裕台股權
收歸國有。
根據黨產會調查資料,截至去年底止,中投總資產約265億元,負債111億元,淨值約為15
4億元;欣裕台目前資本額減為1點9億元。中投名下有83筆不動產、欣裕台名下則有2筆不
動產。
中投及欣裕台財產禁止處分後,兩公司未來可就日後因此產生的薪資給付事宜、與銀行往
來相關必須處分財產及申請擔保品事宜等,循「黨產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
件辦法」規定,向黨產會申請許可,經黨產會同意後才可動支財產。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2/2240532?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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