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27 (Sam)》之銘言:
: http://vision.udn.com/vision/story/9536/1577124
: 上次看到這篇文章,好像還蠻有道理的
: 台灣50歲以下這一代,頂多當個公司主管,做點小生意還可以
: 但要像郭台銘王永慶之類的不太可能了
: 很多富二代創業也都失敗,這就不用講了,一大堆
: 連鄉民的偶像,有郭董資助也還是走上裁員
: 如果是三四十歲,要做甚麼小生意是可以有還可以的利潤可以活下去嗎??
今日工作的店收了 沒事做 不多說 認真回
如果你指的小生意是餐飲業的話請往下看
不是的話就請左轉 當這篇只是廢文
就餐飲業而言
不管你是要像多數年輕人的夢想一樣開咖啡店
還是想開個什麼都賣的早午餐
或是想開個吸引東區蝦趴女生的下午茶
亦或開個用肝去換錢的早餐店和夜市攤子
就考量輕鬆度和利潤這兩點而言
通通都比不上賣飲料 尤其是手搖杯飲料
舉例:
早餐店一杯360CC紅茶成本跟你說(不討論茶精和碎茶)
古早味紅茶約3元 錫蘭紅茶約4~6元
但早餐店只賣15元 光食材成本就佔三成多
有些客人還要去冰 少冰 多冰 溫的 熱的 無糖 少糖 半糖...
可是你看手搖杯飲料店
一杯50元的飲料 甚至60元的飲料 大家都搶著買
他的成本大不了衝到10~20元/杯 你看看
食材成本根本低於三成阿!!!(若是用碎茶..成本更?)
所以我常在說 你看那些餐飲店賺錢 就看老闆長時間在不在店裡
那種可以老闆不在的 就是好賺的
所以美而美也跑去開了間康X龍
若是閣下想開間小生意的 聽我的 開飲料店準沒錯。
但如果很不巧 你家附近都是飲料店 你只能賣其他吃的
我唯一能提醒你的就是 自己做才能賺錢
如果一定要請員工的話 一定要請那種不懂勞基法的
並不是說你一定要敲詐他們
而是你的競爭對手通常都敲詐他們都員工
所以通常定價都會比你還低
如果你想守法 又怕被對手打敗的話 我可以再傳授你一招
請檢舉他沒開發票
許多立委都沒注意到 現在的法規是營業額大於20萬就要開發票
你看那些賣夜市牛排的阿 賣碳烤土司的阿 一份都逼近100圓了
都還不用開發票....
只要你一檢舉 他們的成本瞬間暴漲5%
再來
如果你覺得這招殺傷力還不夠強的話 我還有一招
請跟他的員工打好關係 請好好教教他們勞基法
舉例來說:
我朋友是一位工程師 底薪5萬元 但沒有加班費
我就問他為什麼不辭職 他就跟我說 去年的年終紅包有15萬元 整整三個月!!
我就跟他說你笨阿! 你每天加班兩小時就好
按照舊制勞基法 你一個月可多領加班費12000多 一年有14萬多的加班費
老闆只不過還你加班費而已 獎金不過1萬元 連一個月都不到...
OK 我已經跟你說出目前最賺錢的小生意以及合法攻略的兩招了
再講下去就要收費了
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