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nzerbug (蟲子)》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保防法草案出爐 洩密中國最少判7年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蔡總統多次宣示重建國家反情報體系,要求法務部儘速完成保
: 防工作法制化,法務部和調查局研擬六個月後,我國首部「保防工作法草案」已出爐,未
: 來從事間諜工作洩密給中國等敵國或恐怖組織,最少須處七年以上徒刑。目前草案正由行
: 政院審查中。
: 資深法官指出,目前實務上對間諜行為,多以國家安全法和刑法的洩密罪論罪,最重可處
: 十年徒刑,保防工作法草案加重間諜行為的刑度,具有相當的警惕作用。
: 97年迄今 僅破55共諜案
: 調查局統計,九十七年迄今偵破的共諜案只有五十五案,調查局認為,上述數字僅是冰山
: 一角,中國對台滲透破壞、利誘日亟,跨國性或無國界犯罪活動猖獗,已嚴重衝擊我國家
: 安全。
: 保防工作法草案共卅一條,將保防工作區分成三大區塊,分別是:「軍中保防」、「機關
: 保防」和「社會保防」,中央由行政院籌設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各縣
: 市則設地區保防工作會報,由縣市長擔任召集人各政府機關和核電廠、高科技產業和影響
: 國家安全利益相關產業,須設立保防室或保防員,並定期舉行聯繫會議。
: 保防員有「準司法警察權」
: 草案規定,保防人員得行使「準司法警察權」,如發現可疑對象,經機關首長書
: 面同意後,得查訪當事人並得向各機關、團體或個人調閱相關文件資料,另外,保防人員
: 得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危害國家機密情形,還能行使臨檢權,遇有急迫情形,可行使查
: 扣權,但扣留物品不得超過卅天,延長期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若造成人民生命和財產等損
: 失,得聲請救濟。
: 如拒絕配合保防單位安全檢查或演,可處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無正當理由規避或拒絕保
: 防機關調閱資料或安全查核,處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如規避或拒絕安全查訪,處五萬元以
: 下罰鍰。
: 草案還制訂「保密條款」,洩漏、刺探或蒐集保防人員身分和資料,最重可處七年徒刑
: ,保防員離職一年內洩密,加重刑度二分之一,從事間諜而洩密,處七年以上徒刑。從事
: 間諜行為刺探或收集機密資料,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徒刑,替外國或恐怖組織發展組
: 織,處七年以下徒刑,首謀者加重刑度二分之一。
: 調查局長蔡清祥到任後,積極推動保防法制化。調查局指出,目前偵破的洩密案件,多數
: 是軍中保防案件,政府機關內部和民間國安案件為數較少,這是因為民間企業和其他機關
: 缺乏保防工作法源依據,因此無法設置保防部門,顯示保防立法刻不容緩。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072327
: 5.備註:
: 超爽der,擴大編制又擴大權力,5樓共匪小心了,黑名單準備好了!
我覺得這個法很有問題
機關保防,軍中保防,社會保防
機關=政風廉政 軍中保防=政戰保防監察官
或許這些成效不彰 可以加強外部保防
這些機關都早已有類似職權
但社會保防很有問題 不就警總復辟嗎?
看立法的職權 擴權到只要機關首長“書面同意”
就可以查
☆準司法警察權☆
有連“搜索票”都不用請的唷 想查就查
規避者罰100萬 50萬 5萬 以下不等的罰鍰
根本警總 啦 幹 馬的走KMT回頭路
規避勞檢酒駕都沒罰這麼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