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家100公克糖果價百元 高雄三鳳中街老店家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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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鳳中街絕大多數店家的商品以台斤計價,但到了過年,有些應年節景才出現的「
新」店家或攤位,用「公克」計糖果價,單價遠高於以台斤計批發價的老店家,有些消費
者一時不察,買到「公克」糖果,怪三鳳中街商品價太貴;老店家為此頭痛不已,即在中
街入口處立告示「提醒」消費者,要注意公克計價和中街傳統台斤計價的差別。
高市消保官籲消費者購物時如對重量、價錢有疑問,先別付錢,當場向店家問清楚之後立
即處理,免生糾紛。
「溫馨告知:親愛的顧客們,購物前請先詢問店家,物品一斤(台斤,600公克)多少錢
,以保障您的權利。(重點提示):一台斤等於600公克。」高雄市三鳳中街商店街區管
理委員會在中街入口處立了這樣的牌子。
管理委員會主委陳玉童說,過年前到過年期間約15天到20天,中街有「新」店家,業者租
店面作年節生意,多數賣糖果,但這些業者的糖果用「公克」計價,有些消費者沒有注意
那麼多,買了糖果之後覺得貴,甚至因退貨不成變為消費糾紛,結果帳都算在三鳳中街頭
上,讓全年都在中街作生意的老店街很頭疼。
陳玉童表示,如糖果100公克100元,等於一台斤600元,但中街老店家多是批發商,長久
以來是以「台斤」計價,換成100公克的話,最貴的糖果只有50多元,一般多在10多元上
下。
有民眾試著用100元向打出「100公克100元」的糖果店家買糖果,只買到8塊牛軋糖,平均
一塊牛軋糖12.5元,但是同樣的100公克,中街一家老店家只賣59元,平均一塊糖7元多。
部分「新」店家承認是春節期間才到中街做生意,因這裡有購年貨的人潮,但他們合法租
店面和攤位,也都很清楚標示出每項商品價格,消費者詢價時且會明白告知對方計價方式
,沒有隱瞞消費者。
高雄市政府消保官殷茂乾說,店家以公克標價,並沒有違規,已要求店家不只用價碼牌標
示在商品前或旁邊,結帳之前也要主動告知消費者計價方式,讓消費者決定要不要買。
對於消費者,殷茂乾表示,購物之前要看清楚、問清楚商品價錢,結帳時不要急著掏錢付
款,不妨先看看買的數量和價錢是否與自己設想的接近,如果差很多,要當場跟店家反映
並處理;一旦付了錢、甚至把商品帶回家,等於完成交易行為,易產生消費糾紛。